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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 优先采取股权投资、产业基金、PPP等方式

  • 发布时间:2015-08-05 06:20:59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北京8月4日讯 记者崔文苑报道:为加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预算管理要求,财政部制定了《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创新现代商品流通方式,改善现代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扩大国内消费。专项资金优先采取股权投资、建立产业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方式,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单位予以支持,也可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的支持方式。

  根据办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一是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环保服务、信息服务、广告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二是养老服务、健康服务、家政服务等民生服务业;三是农村生产、生活用品流通及服务体系建设;四是全国跨区域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五是现代服务业的区域性综合试点;六是规范商贸流通业的市场环境,建设维护诚信等制度体系。财政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相关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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