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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员办探索地方债务监管新模式

  • 发布时间:2015-08-04 11:14:58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工作是专员办转型以来的一项新增工作。目前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正处在制度建立期,上海专员办主动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地方债务监管新模式。

  一是总结梳理,明晰政府债务监管思路。近年来,针对地方政府债务,上海专员办进行了多次检查和核查,在工作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集聚和多发的地域、问题的根源、化解的现状以及监管的安排等都有了一定的掌握。结合以往监管经验,并对国务院、财政部出台的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文件全面梳理研究后,上海专员办认为,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工作,首重制度建设。即,在宏观政策下需要一个操作细则类的地方制度作为补充;同时,政府债务在地方层面的监管需要进一步搭建整体的制度框架,健全管理机制,便于在操作层面落实各项规定,开展后续监管。地方政府债务具体监管框架制度的制定,可以为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协调沟通,联合发布债务监管重点。为体现地方财政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专员办就地监管职能,在财政部相关司局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上海专员办与地方财政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已达成监管共识。双方以联合发布债务监管文件的方式,明确了专员办、地方财政的日常协作机制和具体监管方式,明确了今年上海市地方债务的监管重点,其中:对风险易发高发的区县级政府债务监管,拟采取“事先约定,事中监督”的财政监督模式,细化了区县财政债务管理分工,明确地方财政在管理和监管方面的职责,同时明确专员办的监管重点、监管手段和具体要求。联合监管文件的出台,丰富了专员办开展地方债监管的方式方法,有利于各项监管措施在整体框架下逐步落到实处。

  三是开展调研,密切关注债务管理动态。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可能随着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等工作出现动态变化。为及时跟进债务管理问题的新进展,共同探索辖区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的实践模式,促进地方债新政落地、债务风险切实可控等目标,上海专员办邀请地方财政部门组成联合课题组,拟对债务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为下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提供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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