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生育保险10月起下调费率
- 发布时间:2015-07-31 08:33:48 来源:海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今年10月1日起,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的费率均将下调。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人力社保部获悉,工伤保险将行业类别由之前的3类细化为8类,同时各单位的费率可上下浮动,在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超过合理结存的地区降低生育保险费率。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将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化为八类。同时,重新确定了基准费率标准,全国一至八类的基准费率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 0.9%、 1.1%、1.3%、1.6%、1.9%左右。而在同一行业内,又细化不同的档次。
各地区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其工伤保险费率,并可依据上述因素变化情况,每一至三年确定其在所属行业不同费率档次间是否浮动。对符合浮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次可上下浮动一档或两档。这意味着各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将可动态调整。(《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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