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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性木炭走私出口现端倪

  • 发布时间:2015-07-28 01:00:03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从成都、深圳等地海关部门了解到,近三年来我国木炭走私案件多发,明显形成行业性走私出口迹象,但因木炭走私境内外环节多、链条长,手法隐蔽,为依法打击增加难度。

  成都、深圳海关日前披露了一起历时近两年侦破的木炭走私大案,两地海关缉私人员在四川成都、宜宾、广东深圳、云南昭通、浙江宁波等地同时行动,在当地海关缉私局和地方公安配合下,逮捕犯罪嫌疑人11名,查实涉案木炭约2834吨,一举摧毁一个以货运渠道夹藏木炭的出口走私网络。

  据成都海关办案人员介绍,我国生产的“乌冈备长炭”“菊花炭”“白炭”等原木木炭在日韩市场,尤其是高端烧烤行业颇受青睐,当地价格每吨约3万元人民币,与境内差价达到8倍左右。但早在2004年,我国相关部门已禁止出口以木材为原料直接烧制的木炭,因为每烧制1吨木炭,根据原料的不同需要消耗5至10吨不等的木材,同时还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对环境污染严重,是典型的高耗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品。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韩国、日本的一些商家与我国一些贸易公司勾结,从我国四川、云南等地四处收购指定木材生产的原木木炭,再想尽办法走私出口。在这一案件中,过境走私团伙将木炭“化整为零”,以每箱15公斤的小箱包装与日用杂货等混装在同一集装箱内,采取瞒报夹藏方式经过深圳陆路口岸运至香港,在香港汇集后再以海运方式发往日韩。

  两地海关向记者表示,综合全国多地海关公开信息反映,近三年来已有十余宗木炭走私案件曝光,涉及木炭数万吨,行业性走私出口迹象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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