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福建商会培养会员诚信守法形式多
- 发布时间:2015-07-24 11:31:01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开展诚信守法教育是依法治国战略提出的重要要求,是引导会员企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各级商会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徐州市福建商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对会员的诚信守法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会员的诚信守法意识。
一是从思想上加强引导。商会一成立,在章程中就明确要求“会员要爱国、敬业、诚信、守法,为促进徐州市的经济繁荣和会员企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在会员公约中要求会员要“遵守法纪,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在商会开展的“七个创建”活动和多次会员大会中,一直把诚信守法作为重要的内容要求。另外,在会员入会、职务提升、先进评比等事项中,也都把遵纪守法方面的表现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这样,就形成了良好的舆论导向。
二是从制度上强化约束。商会制定的“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中,要求每位领导成员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诚实经营、文明经商、照章纳税,带头遵守和执行商会的制度和纪律。在会员管理制度中明确提出违反商会章程、制度或触犯刑律的,要停止或取消其会籍,担任理事(监事)以上职务的会员应提出辞职。在监事会制度中明确授权,对理事会成员的违法违章行为可责其纠正,严重的可向会员大会或相关部门报告。到目前为止,已有4人因不愿履行相关义务被免去了职务。
三是从典型上树立示范。徐州闽商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永水带领员工坚持诚实守信经营,销售市场不断拓展,客户资源不断扩大,经营业绩不断上升,商会就编写了“用诚实守信经营,用知恩感恩待人”的访谈录,被多家网站刊登或转载。江苏徐钢钢铁集团董事长王爱钦、江苏科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祖泽、福建西景市政园林建设公司徐州分公司总经理谢辉万和徐州建滔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开,领导所在企业坚持诚信经营、服务社会,取得显著成绩,被商会推荐获得“徐州市非公经济发展贡献奖”荣誉称号。
潜移默化的教育和多种形式的培养,使得会员的诚信守法意识逐步增强。
商会成立以来,没有发现一名会员触犯法律;先后解决会员企业的资金需求43家2490万元,没有发生一起违约不还的问题;当30多家会员业户因市场搬迁被强行断水、断路的时候,没有一人采取违法或过激的行为,而是依靠商会和集体的智慧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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