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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限期迁移坟墓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15-07-24 08:33:31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金马片区(一期)基础设施及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位于金马大道东西两侧第一标段,项目用地是我县重点项目,属民生工程项目。该项目已经报省政府依法批准实施(琼土环资审字[2010]27、348号文)。其四至范围为:东至地经十一路;南至地纬八路;西至地经二、三路(金江至大拉公路);北至地纬一路。具体四至范围以用地勘测定界图为准。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已于2011年10月13日以及2012年6月18日进行了公告,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就上述迁移坟墓再次公告如下:

  一、凡在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自本公告之日内(即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8月7日止),请各有关坟主到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办理迁移坟墓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限内自行迁移完毕,逾期不迁移者当无主坟墓处理。

  二、补偿标准:按澄府函[2011]111号文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三、迁移坟墓登记地址: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三楼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13307600898

  王先生联系电话:13876625767

  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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