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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集群发展意见发布

  • 发布时间:2015-07-24 03:29:36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新华社北京7月23日电 (记者 赵晓辉 张辛欣) 工业和信息化部2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规划引导,促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科学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按照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对产业集群进行规划布局和功能定位。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要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有机衔接。鼓励支持在产业集群中建设中小企业产业(工业)园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创客空间等中小企业创业创新集聚区,鼓励有条件的产业集群建设多层标准厂房,高效开发利用土地。

  根据指导意见,要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每个产业集群应明确2到3家龙头骨干企业,并对其重点扶持。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与龙头骨干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配套关系,培育和发展一批成长性好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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