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委托投资办法或10月前出台 这两个省有望先做
- 发布时间:2015-07-20 08:37:20 来源:光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证券日报报道,一位接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知情人士透露,养老金委托投资办法正式出台最晚不会超过今年10月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于近日结束征求意见。《办法》发布后将全面开启养老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时代。
《办法》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其中,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
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0626亿元,比2013年增加3434亿元,增长12.6%。全国累计结余超1000亿元的有广东(5128亿元)、江苏(2793亿元)、浙江(2632亿元)、北京(2161亿元)、山东(1933亿元)、四川(1927亿元)、辽宁(1289亿元)、上海(1262亿元)、山西(1169亿元)9个省份,共计20291亿元,占全部累计结余的66.3%。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国对基本养老基金的投资改革也有过两次尝试,第一次是在2008年左右,第二次改革始于2011年,但两次改革最终没有成行。
“针对基本养老金的投资曾经有三种方案,一是各省分散自行投资;二是统一委托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三是单独建立养老金管理公司。几个方案各有利弊,但目前更倾向统一委托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6月23日,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博士孙博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基本养老金属于省级统筹阶段,如果选择了第一种方案,中国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基本无望,加之各地基本养老金结余情况不同,势必导致“穷的地方更穷,富的地方更富”的状况出现;而如果新建立一个养老金管理机构,其专业性和经验都需要时间重新审视,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无论从经验和专业性来看都有很大的优势。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近日发布的2014年度基金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社保基金权益的投资收益额为1424.60亿元,投资收益率近11.7%,超过同期通货膨胀率9.69个百分点;同时,尽管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率随市场情况有所波动,但基金自成立以来,其年均投资收益率都高于年均通货膨胀率。如今,山东省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1000亿养老保险结存资金,广东则将委托期延长至2017年。
业内人士预计,浙江、江苏有望成为《办法》实施后首批开启养老金委托投资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