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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才能让抄袭者知道“什么是脸”

  • 发布时间:2015-07-13 05:29:36  来源:宁波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刘效仁

  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研究员刘钢7月8日在科学网实名博客上发表《疯狂的天堂手术》,探讨换头手术。9日,微博用户“勿怪幸”称其文章抄袭自己7月2日发表在《南方周末》的原创文章《换头术,最大的难点在哪里?》。“勿怪幸”称刘钢完全盗用他的文章,这不应该是一个科学人该做的事。面对质疑,刘钢微博回应称“我承认那篇文章就是剽窃了,又当如何”,反问“什么是脸”(7月12日《北京青年报》)。

  刘钢研究员虽非“换头术”的行家,却不能不说是个移花接木的里手。公开资料显示,刘钢1954年出生,1998年获得博士学位,微博身份认证是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如此“资深”,自然用不着他人进行科学良知、学术道德以及原创与抄袭基本区别的常识普及;他也理应知道学术的生命和尊严均在于原创,抄袭令人不齿,是让斯文扫地的下作之事。但抄袭之后,刘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不只对“什么是原创,什么是盗版”故装懵懂,且一副无赖嘴脸,甚至反问“什么是脸”。如此任性和傲慢,真是斯文扫地。

  让我莫名惊诧的也正是这点,为什么抄袭已被证实却仍自以为得意,面对质疑不思悔改,反骂质疑人,甚至摆出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面孔,堕落至此,哪里还有学术道德与做人尊严?笔者以为,这种“学痞”的出现,正是我们对剽窃抄袭行为太过宽容结出的苦果。一直以来,学术界有一种恶俗的氛围,认为剽窃、抄袭、造假无伤大雅,只能叫“学术不端”,无损个人荣誉和学界尊严,以至于如此行径常常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对那些“不端”者施以严惩。2011年9月,因论文严重抄袭,四川大学副研究员李小光受到被解除聘用、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开除公职留用察看一年等处分,成了中国学界“零容忍”的一个范本。已故科学院院士邹承鲁生前曾直言:“光说是不行的,对学术不端行为,一定要严查严办。”唯有对剽窃抄袭者予以重罚,取消其学术头衔,剥夺其不当得利,直至赶出学术圈子,才能让他们知道什么是学术的脸,什么是学者的脸,也才能使其他意图再犯者有所畏惧,有所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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