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市一非法储存、销售硫磺企业被查封
- 发布时间:2015-07-10 03:29:27 来源:大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巴家伟)昨日一早儿,记者和市安监局、市公安局联合检查组驱车两个小时来到位于普兰店市大刘家镇洼子店村的大刘家硫磺加工厂。加工厂大门四开大敞,一眼就能看见大院内堆放着几十包硫磺。进入厂区,只有一个负责“看家”的门卫在干活。
市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巡查后表示,这些固体硫磺由液体硫磺冷凝而成,是一种农药中介体,属于易燃固体,易产生粉尘引起爆炸,厂区离居民区也很近,现场又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通过细致的检查和现场取证,市安监局发现,这家加工厂没有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当场对厂区内堆放的近350吨固体硫磺进行了查封,并将进一步深入调查。如果问题严重,企业及其负责人将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介绍,硫磺属于易燃易爆危化品中的易燃类物品,也是制造炸药的主要原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生产、销售硫磺须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这种没有资质的企业生产、销售的硫磺,一旦流入社会,有可能给犯罪分子、恐怖分子带来可乘之机,造成社会危害,必须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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