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津闽自贸区吸收外资集聚效应明显
- 发布时间:2015-07-08 01:00:13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7日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试验区自4月21日挂牌以来,深入推进总体方案各项改革创新措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实质性阶段,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沈丹阳表示,首先,三个省都正在积极全面落实《总体方案》并取得可喜进展。广东省正加紧制定落实总体方案的工作方案和三大片区建设方案,并推动进一步下放省级管理权限,广东自贸试验区3个片区分别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通关便利化等方面推出多项改革创新措施。天津市发布天津自贸试验区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在金融创新等领域出台多项创新措施,积极开展体制机制创新。福建省围绕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国际化等方面,制定了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重点试验任务分解表以及3个片区实施方案,确定了若干重点试验任务和试验项目,目前大部分已启动实施。
其次,各类市场主体高度青睐自贸试验区。今年1-5月,广东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14217家,注册资本5779亿元人民币;天津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4500家,注册资本1062亿元人民币;福建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9296家,注册资本1258亿元人民币。
第三,三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吸收外资集聚效应明显。据统计,广东自贸试验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70家,吸收合同外资77.73亿元,占同期广东全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吸收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28.76%和45.26%。天津自贸试验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80家,吸收合同外资117.12亿元,占同期天津全市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吸收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58.82%和69.42%。福建自贸试验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46家,合同外资31.53亿元,占同期福建全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71.57%和53.55%。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霍建国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在自贸试验区内,金融业的开放相对审慎,但一般制造业已经基本上全部放开。因此可以预计的是,外资进入制造业、服务业会有明显增长。
沈丹阳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充分发挥国务院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协调各部门加快出台各项配套实施细则,促进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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