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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福建林下经济发展

  • 发布时间:2015-07-08 00:32:55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林下经济是指遵循森林、林木以及其他动物、植物、微生物的生物学特性和自然规律,充分利用林地、森林或林木、林荫构成的空间资源和景观资源,按照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的要求,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促进绿色、有机、环保、休闲等非木质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一种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林下经济是一种复合经济、立体经济、循环经济、高效经济、集约经济、富民经济。

  林下经济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林下种植,指林下种植花卉、药材、牧草、蔬菜、果树、粮食作物等;二是林下养殖,指林下养殖家禽(鸡、鸭、鹅等)、牲畜(猪、牛、羊、兔等)、蜜蜂、蚯蚓、珍贵野生动物、鸟类等;三是相关产品采集加工,指花果、蔬菜、藤编、草编、竹笋、蜂蜜等的采集加工、储运交易;四是森林景观利用,指森林人家、生态休闲旅游、森林公园衍生的“吃、住、行、游、购、娱”绿色产业活动。我省具有林下经济发展的客观条件。我省地处亚热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土壤肥沃,十分适合林木生长。全省适合林下经济发展的集体林地面积约5000万亩,已使用的面积约1000万亩,还有近4000万亩有待开发;全省林分综合生长率8.66%,高出全国林分平均生长率48.4%;森林覆盖率65.95%,居全国第一。这些条件为全省发展林下经济奠定了良好基础。我省具有林下经济发展的群众基础。长期以来,我省林区群众就有采菇、拗笋、挖药、摘果的习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野生资源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自发地出现了林下养鸡、养鸭、养羊、养蜂,种香菇、种毛竹、种砂仁、种板栗、割松脂等模式,且面积日益扩大,成为林农增收致富的门路。我省发展林下经济的主要模式是林药模式、林菌模式、林游模式(森林人家)、林蜂模式、林禽模式、藤芒编织加工、竹笋采集加工、野菜采集加工等。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省财政继2013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补助后,2014年继续加码,又安排了7000万元用于林下经济项目,全省掀起了发展林下经济的新热潮。

  但是,我省林下经济发展热潮的背后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生产随意性高。林农通过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拥有了一定面积的林地和经营自主权,完全根据自己掌握的有限的市场信息、资金条件、技术水平等做出决策、经营管理和承担风险,存在跟风种养行为,随意性高。二是组织化程度低。大部分单家独户发展林下经济的农户,经营面积一般只有几亩、几十亩。而全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经营林药、林菌面积仅有35万亩,占全省林下经济面积3.2%。组织化程度相当低,难以形成规模效益。三是科技支撑力度弱,主要表现为技术水平低,影响了林下经济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成果转化慢,难以形成生产力;科技帮扶难,目前还没有建立一支由林业、农业、医药等技术人员组成的林下经济科技帮扶队伍。四是产品信誉度低。丰厚的回报,驱使一些不法经营者扩大产量,缩短野外驯化时间,降低产品的有效成分,造成林下经济市场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降低了信誉度。五是融资难度大。广大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迫切需要金融支持。山区林区农户发展林下经济融资难度更大,更加需要金融部门加大扶持力度。

  林下经济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运、交易以及最终进入消费领域,是一个环环相扣的产业链条,也是一个蓬勃发展的新兴市场。针对我省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我省林下经济发展。

  重视宣传引导。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的采集加工和开展森林旅游活动,广大林农并不陌生,但要把过去那种自发的、小农经济的做法提升到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的林下经济活动,必须转变传统的思维观念,要依靠各种媒体进行宣传。

  编制发展规划。就全省而言,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全国林下经济发展纲要的指引,立足省情、林情,编制《福建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科学安排和合理布局,指导全省协调发展。就市、县(区)而言,也要在全省规划框架下,编制近期、中长期规划,近期规划要目标具体,突出可操作性,中远期规划要思路清晰,方向明确,突出前瞻性和战略性。规划应体现在具体项目的实施方案上。

  制定技术规程。我省林下经济发展的模式多、项目多、品种多,对生态环境的要求各不相同,对光照和温湿度的适应性不同,形态特征、生长或生活习性迥异,栽培技术、养殖要点、加工流程、病虫害防治、日常管理也各不一样。因此,应当制定《福建省林下经济发展技术规程》,对不同模式、不同项目、不同品种应如何科学种养、合理开发,定出标准。

  开展产品认证。要维护林下经济产品的信誉度和美誉度,增强消费者的信心,扩宽销售渠道,打通国际市场,应坚定不移地走产品经营认证之路。鼓励经营企业向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申报使用保健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等标志,开展GAP、GMP、QS等认证,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等等。

  组建行业组织。目前我省还没有成立一家林下经济的行业组织,这对我省林下经济的技术创新、资源共享、示范带动,以及沉着应对国际市场的风云变幻极为不利。因此,要借助林业、农业、中医中药业界的专家学者的丰富经验,广泛吸收经营业主,组建跨行业、跨部门的行业协会。

  开展技术培训。各市、县(区)财政应从扶持林下经济发展的资金中切出一块,用于解决技术培训的资金问题。林业部门应牵头组织医药、畜牧、农业等部门科技人员,或聘请专家教授,组成培训师资队伍,以示范点、示范户、培训基地为平台,为林农传授各种模式的生物技术、操作要领。

  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林下种植养殖新技术、新成果转化与应用,结合当地独特的气候、地理、人文等条件,发展特色产业,打造特色品牌,保障林下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加强与高校、科研单位协作,共同开展林下种植养殖技术攻关。加快引进国内外林下种植养殖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利用示范基地进行尝试、消化和推广,保持产品竞争力。

  依靠典型示范。林下经济是复合高效的林业生产模式,在技术、管理等方面都提出比传统林业更高的要求。要善于发现典型、培植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作者单位:省林权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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