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保委诉三星、欧珀预装软件过多
- 发布时间:2015-07-05 09:2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聚焦】上海市消保委诉三星、欧珀两家公司手机预装软件过多且不能卸载,侵犯消费者选择权和知情权,获中消协支持。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手机生产厂家预装软件过多且不能卸载,已经是大家怨声载道、老生常谈的问题了。近日,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协会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称,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和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新手机里安装了很多预装软件,而且不能卸载。这桩公益诉讼案件目前已经获得立案。
今年年初,上海消保委经过试验发现,很多智能手机除系统软件外,都预装了大量不能卸载的软件。其中,OPPO和三星生产的两款手机里不可卸载软件数量位列前两位。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认为,这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陶爱莲:OPPO和三星所销售的手机,在它的外包装以及说明书上,都没有对其预装软件的名称、类型、功能、所占内存以明示的方式告知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OPPO和三星将所有预装软件捆绑销售,又不告知消费者可以卸载的途径,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潘圆、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分别对此作出了评论:
潘圆:我们现在买手机都会有一些预装软件,但是这些预装软件有的可能确实对你有用,有一些完全是针对这些产品的特性而预装的,与此同时还有第三方的APP,不同厂商预装的软件多少不同。至于这个案例中,问题无外乎两个,一个是消保委认为预装软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另外一个是公益诉讼的问题。针对第一点,光说侵犯知情权和选择权并不是特别清晰。这些厂商为什么愿意装第三方软件,有一部分软件是推广自己产品的需要,另外一部分则是与APP提供商有协议的。这个事的实质问题就在于我把东西卖给你,同时我不告诉你这里面附带了一个东西,不但这个东西我是有费用的,而且费用实际上你买单的,这里就有一个不当得利的问题。另一方面,我不但不告知你使用这个APP的时候需要额外缴费,而且你不能轻易把它卸载掉。所以我觉得这里面是不是隐含着霸王条款和不当得利。对这种不当得利,这些手机厂商承诺以后不能这么做了,我觉得这个力度不够。是不是应该由有关部门进行罚款,或者补偿消费者的利益?
李斌:本案中当然是有知情权被侵害,因为消费者在购买智能手机的时候,不是简单为了满足通讯的需求,智能手机有很多的功能,比如说社交、电子商务、娱乐等等,但问题是经常在下载的过程中,突然发现内存已满,想删除一些不用的软件,却发现没有那个功能。对消费者来说,在诉讼没有定论的时候,还要慎重选择。潘圆老师说的很有道理的,作为手机的生产厂商,为什么给预装这么多应用软件,它一定是有利益可图的。作为一部智能手机,消费者有权了解这个产品的价格、功能、规格、等级等各方面的信息。作为智能手机的厂商,不能仅仅向消费者披露参数指标、价格,还要披露你的软件系统。如果说你系统软件我们都没得选,但是你应当把你里面所安装的应用软件明示给我,让我清晰的了解这款智能手机是不是满足我的需求。在这个基础上,我才能够做到自主选择的权利。
关于公益诉讼这个制度,是2012年新民诉法规定的。针对环境污染、食品安全、消费领域等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可以由法律规定的机构和组织起诉。中消协以及省级消协有诉讼原告主体资格。对于刚才潘圆老师所说的,你如果实施这些行为,确实造成这些损害,第一个问题是这个损害技术上很难量化,很难取证。第二个问题在于消费者协会是不是有权力主张赔偿损失,这是法律上值得争议其探讨。
潘圆:在法律上,包括操作方面是有困难的。但我觉得最起码让厂商在利益上真正受损,真正让它疼了,它才知道这个事不能这么干。
李斌:其实有好几种途径,责任的承担有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抛开刑事责任不说,单从民事责任来讲,你说它占了你的手机内存,那么你的财产损失是多少,这个没法量化的。
潘圆:在流量上是可以的,因为你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用不用这个软件,都会有流量的损失,而流量是收费的。
李斌:这就是一个举证问题了,通过技术环节证明流量是有损失的,量化成货币是多少钱。这是中国新的民诉法实施以后,第一起消费维权的公益诉讼案例,引起社会大众的普遍关注。像潘圆老师建议的,我们能不能给它一个推动,包括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包括立法机关能不能给一个解释?另外,如果你没有告知我,更谈不上征得我同意,你就违背我的意愿搭售商品,这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那么作为工商局对它是有行政处罚权的。所以我们说民事责任这个方面是要进一步完善靠司法解释,因为最高法院出台了环境公益的司法解释,但是消费诉讼还没有,我们缺乏可操作性,所以希望能够给一个相关的司法解释出来,指导我们的怎么来维权。
潘圆:对于公益诉讼来讲,大家对这个新事物是抱着尝试的状态。我们通过实际的案例,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有没有司法解释,这是实践提出来的问题。法律要与时俱进的话,怎么样弥补这些漏洞,给予一些具体的指导,实际上对于公益诉讼更好发挥它的维权作用,我觉得是很有意义的。
经济之声:上海消保委也表示,手机预装软件不可卸载,现在已经成为智能手机行业的潜规则,消费者没有办法自主选择。它们希望用公益诉讼的手段,未来能够把这个问题破除,现在来看公益诉讼真能把这个问题破除吗?
李斌:我们还是应该对它抱有期待,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尝试,作为律师我也是普通消费者,我也面临这样的被侵害的事件,所以我们也希望通过实践中的真实案件来推动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进一步出台。
潘圆:我觉得像这种潜规则,其实不是普通消费者能解决掉的,因为它形成了一种非常庞大的力量,行业认为这么做是理所当然的,而普通消费者在举证等各方面的是弱势地位的,所以我们才要有公益诉讼的制度来作为弥补,通过公益诉讼,破除这些潜规则。
经济之声:记者采访了OPPO手机品牌部公关总监刘磊,他说昨天下午他们已经跟上海消保委进行了初步的沟通,下周双方将会做出公开表态,OPPO手机肯定会在预装软件问题上作出表态。
刘磊:今天我们没谈具体内容,我认为:第一,这件事无论对方提出什么要求,只要是消费者关注的内容,尤其是预装软件这一块,我们肯定会优化调整,就算没有这个公益诉讼,我们也要做类似的事情;第二;具体的改善内容要等到下周再谈,而且双方要在公开场合去讲,双方沟通的内容会公之于众,我们也会做出承诺。
经济之声:对这个问题,在手机业内还是有一些不同的观点。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老杳说,很多手机预装软件确实给消费者带来不便,不过他认为起诉三星和广东OPPO,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老杳:手机里有很多APP,有些是操作系统厂商预制的,比如谷歌、苹果;有一些是运营商预装的,比如中移动、联通、电信等;还有一些是手机厂商预装的,甚至还有一些是非法的,是渠道商预装的。所以作为法庭宣判来讲就很麻烦,你不能说只让手机厂商额预装软件可删除。但如果一视同仁,让大家的预装软件都可以删除,就会出现一个问题,有些用户随便删一个软件,就可能导致手机最后无法使用。
经济之声:老杳认为,如果你删错,手机可能作废了,这可能是一个现实的问题。
李斌:为什么要让你公示呢,你要告诉消费者,哪些软件是你手机正常运行所必须保留的。上海消保委说了,你告诉我名称、类型和功能,我知道它什么功能,我肯定不能删了。
潘圆:我觉得这是一种托词。我们知道影响手机运行的就是一个操作系统软件。现在问题是手机生产厂商是不是有诚意。从目前来讲,消保委的起诉对它有一定促进作用,但是我觉得下一步更重要是一个透明的问题,就是要告诉消费者哪几个软件是操作系统,是不能动的,还有一些你是可以选择装与不装的,甚至厂商想要挣软件推销的费用,可以给出不同价位的选择,让消费者有一个透明的消费,在这个过程中会避免出现纠纷。
经济之声: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老杳认为,想要解决手机预装软件问题,还得靠市场选择。
老杳:这是一个应该完全由市场决定的事,如果你觉得三星手机预装软件太多,你可以不买。正式由于有些手机预装了太多不能删除的APP,所以周鸿祎现在说360的手机以后大多数软件都是可以删除的,它可以把这件事当作一个卖点。
李斌认为,靠市场本身这种说法是值得商榷的,即便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它政府的宏观调控包括微观执法都是不可或缺的。同时,这个问题是一个行业的管理方需要考虑的。法院是司法公正裁判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消费者协会是一个民间维权组织,而作为行政主管机关也要适度的干预,这也是市场化调节的一个重要的手段。如果形成全行业的通常做法,那没得选,必须打破这个所谓的壁垒才可以。
潘圆表示,任何一个市场经济的社会,都不是光靠市场来发挥作用,它的公平公正是多方利益博弈的结果。
经济之声:对于这一起在消费领域的首例公益诉讼案,李斌律师您觉得胜算大不大?
李斌:这个我没法评论,因为第一个法院刚刚受理,第二个它所有的证据情况还没有披露出来。法院在开庭之后,也要做认真的评议才能说有结果。我只是说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对于一场公益诉讼,我们希望它能有好的结果,我当然希望我们能够胜诉,能够使得那些手机的生产厂家,把它不该得的利润拿给消费者,保障我们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是一个良好的愿望。
经济之声:不管它胜诉不胜诉,这个案例披露出来还是很有意义,它的意义在哪里?
潘圆:我觉得最起码它对这个行业是一个惊醒,就是说你现在的这个所谓的潜规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也不被消费者所认可的,如果你坚持这种潜规则,你就要承担法律的风险。在公益诉讼的环节里,让所有消费者看到你是不是有诚意解决问题,对于你的品牌会产生相当的影响,实际上警醒手机生产商,你要获得利益的时候,可以采取什么样的途径。那么,你获得的这些小利,和你品牌的损失,和你失去消费者的信任,哪一头大,你一定要做好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