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源 财富源

2024年05月07日 星期二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字号:  

多地上演“带量采购”热专家:解决招采分离是关键

  • 发布时间:2015-06-30 08:12:00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原标题:多地上演“带量采购”热 专家:解决招采分离是关键

  6月26日,天津市招标办发布了《2015年天津市医疗机构常用低价药品价格谈判管理办法》,以带量采购的名义启动了低价药谈判议价。

  实际上,自今年以来,四川、安徽等地已相继出台“带量采购”相关政策。更早之前,广东、上海等地也深入开展了“带量采购”的探索。今年2月,上海市发改委部署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拟在实施2014年“带量采购”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扩大试点品种范围,进一步扩大“带量采购”政策效应。

  有市场观点指出,“带量采购”将中标价格和采购数量紧密联系,令“唯低价论”失去附着条件,实力较强的药企可通过组织批量生产与规模销售,以量的提升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合理降低投标价格,并保持质量及供应优势,最终促进优质药企做大做强,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北京鼎臣医药咨询负责人史立臣则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带量采购”是大势所趋,然而目前多数“带量采购”存在降价是真,采购量是“虚”的问题,药企为此承受更多的降价压力。这其中,解决“量价分离”、“招采分离”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带量采购”下的低价药议价

  近日,天津市招标办发布了《2015年天津市医疗机构常用低价药品价格谈判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以带量采购的名义启动了低价药谈判议价。

  《办法》称,本次议价目录为国家及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确定的常用低价药品清单,价格谈判的主体为:全市二、三级医疗机构、各区县卫生局以及医联体。

  其中,全市二、三级医疗机构(含政府办医疗机构、企事业医院)可以各自作为一个独立的采购单位。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由各区县卫生局统一牵头,分别以区县为单位作为一个采购单位。

  同时,二三级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建立联合体的方式组合成为一个采购单位;区县卫生局之间可以通过建立联合体的方式组合成为一个采购单位;二三级医疗机构与区县卫生局可以通过建立联合体的方式组合成为一个采购单位。

  据悉,本次对低价药的价格谈判是以带量采购的名义下进行,药企最为担心的就是药品销量的问题。而对于采购量的问题,《办法》提到:本次集中采购的采购周期为六个月,在采购周期内按采购计划完成采购量的单位继续开展下一轮采购,未能按量完成的,采购量延续至下一周期,直至完成全部采购量。

  对于这一做法,有业内人士指出:“听着很美好,如果医院在下一个采购期加大力度继续采购,那对药企来说无疑最好,但如果医院还是不紧不慢,甚至消极对待,采购量延续至下一周期,甚至再下一个周期,采购量无异于名存实亡”。

  各地“带量采购”政策频出

  进入2015年,“带量采购”无疑成了医药行业的热词。

  今年2月中旬,四川作为首个对“带量采购”出台专门要求文件的省份,在《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拟对上年度采购金额占比80%的常规挂网限价产品实行带量采购。将在省级采购平台挂网的基础上,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发挥市场采购主体作用,采取联合体采购、“双信封”竞标、带量采购、以量换价的方式。由卫生、人社部门和医疗机构三方代表成立采购委员会,编制采购目录和汇总采购清单,进行竞价分组、评标、谈判等采购工作。

  2月底,备受关注的《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磅发布。此份指导意见为新一轮药品招采工作指明了方向,文中也提出将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实行带量采购。医院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药品实际使用量的80%制定采购计划和预算,并具体到品种、剂型和规格,要求“一品两规三剂型”。

  2015年2月27日,安徽省卫生厅公布《2015年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指导意见》,提出,在购销双方自愿、平等交易、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实行量价挂钩,确定药品、高值耗材实际成交价格,实行单品种带量采购。

  随后蚌埠市卫计委制定《蚌埠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设备集中采购实施办法(暂行)》,明确带量采购主体、范围和周期。针对省采购平台公布的5441个药品(品规)限价目录,蚌埠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分为单品种带量询价采购及打包竞争性磋商采购两种方式。

  更早之前,广东、上海两个用药大省市均已深入开展了“带量采购”探索。今年2月,上海市发改委部署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拟在实施2014年“带量采购”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试点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扩大试点品种范围,进一步扩大“带量采购”政策效应。有媒体统计称,目前湖北、江苏等近10个省市也在一些招标文件中强调了“带量采购”的执行。

  “从当前的大形势看,‘带量采购’的方向是符合发展逻辑的,众多企业在支持的同时,也期盼一些执行细节能够公平公正。另外,地方政府也要更加清晰地制定执行思路,防止‘带量采购’演化为矫枉过正的‘二次议价’,将好政策执行出不好的结果。”上海某外资企业政府事务负责人如是评价。

  热潮背后的落实之忧

  带量采购,是指在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由医疗机构或医联体与药企进行成交确认,明确采购的品种、数量及价格等,量价挂钩,以获得最低采购价格。

  事实上,药品“带量采购、量价挂钩”起源于上海闵行区,其“一品一规一厂一配送”的药品集采模式后来被安徽省借鉴,最终设计成了“一品三剂型两规格”加“单一货源承诺制”的基本药物带量采购模式。

  对于带量采购,多名医药行业分析人士认为,“带量采购”将中标价格和采购数量紧密联系,令“唯低价论”失去附着条件,实力较强的药企可通过组织批量生产与规模销售,以量的提升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合理降低投标价格,并保持质量及供应优势,最终促进优质药企做大做强,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带量采购”对药企而言,将面临更多的压力。“‘带量采购’实际与‘二次议价’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现在医药企业的利润率已不如从前,采购价格的下调也会令其增加压力。”有分析师指出。

  从目前执行“带量采购”的效果来看,降价是非常显著的一点。公开资料显示,安徽要求将在对外公布中标品种的限价基础上,原研进口降价5%~10%,国产原研出口降价10%~15%,其他药品降价15%~20%,1个厂家2个及以上品种入围,可以单独议价。从安徽省17家省直医疗机构组成的“采购联合体”开展的关于10种注射剂的单品种“带量采购”的结果来看,安徽达到了降价要求,除了生产甘精胰岛素注射剂的原研厂家赛诺菲以及作为国内唯一首仿的甘李药业未进行让利外,其余品种国内企业普遍降价20%,外资10%。

  “如果招标采购分离的现状得不到解决,‘带量采购’只会给企业带来更多的降价压力,并不健康”,史立臣认为,目前多数带量采购都是“虚的”,价格降了,量却难以保证。而这其中,是量价分离、招采分离的痼疾导致各地的带量采购难以落实。

  据其介绍,医疗机构才是基本药物真正采购、使用和付款者,招标机构既不采购、也不使用、更不付款,很难根据市场具体情况落实“带量采购”。不过,史立臣相信,未来“带量采购”这是一大趋势,而且会随着医改的深入逐步落实。(记者 臧允浩)

热图一览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