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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书,我报销”盘活图书资源

  • 发布时间:2015-06-27 02:31:50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刘功银李孟

  近日,家住河南省新安县的李胜利,将自己珍藏的一套《明朝那些事儿》交给了当地的图书馆,工作人员则依据购书发票和新旧程度向他兑现了75元书款。“没想到自己买的书看完后,还能找图书馆报销,这下我就能买更多的书看了!”

  李胜利能把自己的图书“卖”给图书馆,源于新安县图书馆近期开展的一个名为“你读书,我报销”的活动。

  它鼓励读者把自己看完而又闲置的书交给图书馆收藏流通,图书馆则根据书的购买价格以及新旧程度等,给读者一个合理的“报销”价格。

  “作为县级图书馆,我们的藏书种类以及数量还是很有限的,加之现在社会的飞速发展,知识的不断更新,我们的藏书已经不能满足读者的需求了。”县图书馆馆长吕鸿玲说,现在很多读者为了获取更多、更新的知识,大都采取自买、自看、自藏的方式,很多书看完后就压入箱底,一定意义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前段时间,有位读者来到图书馆,想看一看关于微信自媒体营销方面的书籍,可微信是新生事物,馆内没有这类书籍。过后,县文化局一直考虑怎样利用有限的经费,既扩充图书的馆藏,又让读者看到更多图书。

  解决问题的切入点,便是读者自行购买的书籍。吕鸿玲说,读者自行购买的书籍,往往能代表一类群体的需求,当越来越多的读者把自己买的书拿出来后,图书馆“可读”的书就会显著增加,这种方法实际上就是把选书权交给了社会。她说,过去图书馆买什么读者就只能看什么,不感兴趣的就不看,也是一种资源浪费。现在是读者喜欢什么,买回来看完后交给图书馆,图书馆付给适当的书款,然后其他喜欢这本书的人就能够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再配合图书馆的流通服务,这本书就会让更多的人看到。

  据了解,该图书馆目前已把文学、艺术、科教等几类书籍纳入了“报销”范围,每册图书的“报销”标准,最高可达书价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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