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展民营银行能补充银行服务小微企业不足
- 发布时间:2015-06-26 15:53: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网6月26日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今日表示,发展民营银行,是希望利用其来自民间、熟悉民企、贴近民众的天然特点,能够补充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不足,进而逐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银监会主席尚福林介绍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尚福林指出,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银行,符合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银行体系、增强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从企业结构看,大中型企业融资渠道较为充分,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待逐步通过金融改革予以解决。目前,我国企业融资模式出现了一些变化,比如大集团向国际融资、大企业向市场融资,大集团大企业融资需求有较好的解决渠道,而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普遍存在融资链条较长、融资成本较高、融资风险较大的问题。近年来银行业采取了不少措施,努力解决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但这一问题仍然存在。有序发展小型银行,是解决这一金融服务短板的改革措施之一。发展民营银行,是希望利用其来自民间、熟悉民企、贴近民众的天然特点,能够补充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不足,进而逐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从银行结构看,大中型银行发展较为充分,而小型银行相对不足,发展小型银行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我国银行体系的活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银行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大型银行的市场占比逐年下降,已经与一些主要发达国家大致趋同。截至2014年末我国前五大银行资产在银行业总资产中占比为41.2%,同期美国前四大银行市场占比为41.5%,日本前三大银行市场占比为51%。应该说,这种大型银行主导的银行结构有效地维护了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定。同时我国银行业竞争是比较充分的。同时,小型银行相对缺乏,又使得我国银行体系的活力不足。据有关资料统计,截至2014年末,资产规模500亿元以下小银行,美国拥有6300家,而我国有3669家。我国小型银行相对较少。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设立小型银行,有利于改善我国银行体系的内部结构,在有效保持银行体系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强竞争机制,促进活跃市场。
从产品结构看,我国银行业同质化经营程度过高,而差异化明显不足,迫切需要提升银行体系的个性化、特色化服务水平。我国银行业发展模式普遍趋同,面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面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改革,社会融资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正在不断增长,迫切需要特色化、量体裁衣的金融产品。近年来,我国银行业积极改革,转型创新,在特色化经营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仍然与市场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引进民间资本设立的民营银行,在传统的银行经营领域中没有任何优势,一开始就必须寻求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打造出具有鲜明自身特色的金融产品,才能在市场中争得一席之地,成为我国银行业市场中的生力军,从而有望在竞争中有利于推动我国银行转型谋变、创新发展,为实体经济提供质量更高、效益更强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