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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前要摸清权属关系

  • 发布时间:2015-06-17 08:29:21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张明蕾)近日,市国土房产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前期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前加强现场踏勘,并严格检查项目测量成果。

  现场踏勘可不是走过场,地形如何、土壤状况怎样、区域内是否种有农作物等都必须了解清楚。《通知》要求,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前,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单位要广泛征求村委会和村民意见,重点摸清土地权属关系和项目建设要求。涉及林地或废弃园地的项目,还需和林业部门一道进行现场踏勘,并在征得林业部门同意后实施土地开发整理。

  若土地开发项目区内存在耕地,必须剔除掉已是耕地的范围和面积。若是废弃园地,认定后的废弃园地应按土地利用变更技术规定变更为未利用地,并纳入年度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库。而要想将其作为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新增耕地,则必须经国土资源部核查确认。未经国土资源部核查确认为未利用地的废弃园地,其开发新增的耕地不得纳入新增耕地任务,须重新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完成新增耕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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