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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严查环境监测数据造假

  • 发布时间:2015-06-17 06:07:31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依然存在,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对监测的要求还不够有力。”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在2015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犹在耳畔,一系列严查环境监测数据弄虚造假的行动已经取得了成果。近日,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向社会通报了7起数据造假案件。

  这7起造假案例涉及的企业分别是: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河南信阳豫信轧钢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水泥厂有限公司、山东龙口矿业集团热电有限公司、山东安丘市盛源热电、山东莱芜市汶源热电有限公司、山东东营华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其中,山东龙口矿业集团热电有限公司作为新环保法实施后,山东省查破的首例利用两种方式进行数据造假的案件颇受关注。不久前,山东省环境监控中心多次通过数据审核发现,龙口矿业集团热电有限公司夜间烟气温度为87℃(湿法脱硫),白天为58℃,怀疑该企业夜间停运脱硫设施。

  3月18日,山东省环境监控中心对该公司开展独立调查。调查人员进厂后,迅速攀爬到40米高的检测平台,经监测,二氧化硫浓度为1915毫克每立方米,超标8.6倍,氮氧化物浓度为301毫克每立方米,超标0.5倍。然而,该公司自动监测设备显示二氧化硫浓度为100毫克每立方米,氮氧化物浓度为67毫克每立方米,与现场监测数据不一致,初步判断存在数据造假问题。

  随后,检查人员对采样管路、工控机参数等进行排查,发现监测站房隔壁的房间内有矿泉水桶和氮气钢瓶,分别用于吸收和稀释采样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干扰了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调查人员固定证据后,立即启动环保、公安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并将调查证据移交至烟台市公安局。烟台市环保局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拆除造假装置,更换采样管路。

  3月19日,龙口市环保局对其就污染物超标排放和自动监测设备弄虚作假分别予以5万元和10万元的顶格罚款,并限产3个月。同时,龙口市公安局对涉案企业环保部主任王某行政拘留10天。

  对龙口矿业集团热电有限公司的行动是山东严查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一个亮点。本次通报的7起案件中,山东一省就占了4席,足见其严查力度之大。而对龙口矿业集团热电有限公司的调查表明,近年该省建立的一套严查数据造假制度、措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要求,新环保法已有明确规定。按照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环保法,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要予以惩处,追究法律责任。吴晓青说,监测数据的质量问题已上升到法律层面,具有了更高的约束力。

  本次通报无疑会对环境数据造假产生强大的震慑作用,而这一严查风暴将不会很快过去。记者了解到,今明两年,环保部将开展全国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专项检查。专项行动不仅要完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质量管理和技术体系,而且要开展不同形式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专项检查,查处虚假伪造数据行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此外,为严格落实监测数据质量的法律责任,环保部还将出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处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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