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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多措并举促中小微企业发展

  • 发布时间:2015-06-16 09:33:19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近年来,四川财政采取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增加贷款投放力度、支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等多种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

  “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我们不断加大了支持中小企业的力度和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力度。”四川省财政厅企业处处长卓洪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表示。

  据了解,四川省财政从2007年就开始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12年—2014年,省财政共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9.4亿元,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业务补助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企业发展,取得了良好效果。2014年,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投入研发资金2.8亿元,吸引投资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10多亿元;推动中小企业融资45.6亿元提升企业发展能力;新增中小企业担保贷款400亿元;为小微企业节约厂房租赁费用1055万元。

  为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进入实体经济,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四川省财政设立了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严格监管”的原则,选择“股权投资基金”和“创新融资基金”两种模式实施运作管理,2015年,四川省财政预算内安排中小企业发展基金5亿元。“现在正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今年开始启动并运作。”卓洪说。此外,为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省财政今年专门从该基金中安排1亿元资金补助担保机构,对其保费进行补助,并充实资本金。

  在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2014年,四川省在2012年42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经过2013年和2014年两年的清理规范,共计减少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4项。其中,取消23项,调整合并10项,转服务收费1项,减少幅度达80%,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2.1亿元。目前,该省仅保留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8项。同时,四川省财政厅还会同省发改委研究制定了相关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停收5项国家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17项国家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地方收入,减少企业和社会负担约5亿元。

  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四川省财政加大了引导金融机构增加贷款投放力度:

  实施贷款增量奖励和银行间市场债券承销奖励政策,对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按贷款增量的3‰给予奖励,2012年—2014年,累计拨付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约34240万元,对2012年和2013年金融机构发放的1384亿元小微企业贷款增量给予奖励,据统计,2013年度该省小微企业贷款增加916亿元,同比增长18.2%,比各项贷款增速高2.4个百分点。

  实施小型微型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对向小型微型企业发放信用贷款的银行类金融机构,省财政按损失额给予15%—50%的分档补助,共下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2122万元。此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提高了小微企业增信能力、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积极探索财政金融联动,设立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财银联动资金4000万元,通过合作银行进行托管,按照8—10倍比例放大向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发放贷款,并适当降低门槛条件,简化审批手续,贷款风险由财政与银行按比例共担,有效缓解了中小电商企业融资难题。

  为减少企业融资成本,四川省财政还采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对为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承销服务的金融机构,按承销额的0.3‰实施奖励,鼓励金融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债务融资服务。2012年—2014年,四川省财政累计拨付银行间市场债券市场承销奖励资金3540.63万元,带动银行间市场债券承销1180.21亿元。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列入“创业板行动计划”且在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四川省财政均给予一次性补助。

  卓洪告诉记者,下一步,四川省财政将改善资金分配方式,改直补企业为切块补助到城市,由城市自主决定资金投向;开展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运作,促进先进制造业、高科技产业等优势产业的发展;继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金融机构不断提升信贷服务质量;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建立企业应急转贷资金,进一步降低企业转贷成本和风险;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进程,引导企业通过配股、定向增发公司债、可转债等方式实现再融资;进一步研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创新财政支持方式,调动市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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