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地震局地震观测台网设施改造项目邀请招标征集公司公告
- 发布时间:2015-06-12 12:44:11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地震局的委托,对北京市门头沟区地震局地震观测台网设施改造及相关观测业务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特征集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门头沟区地震局地震观测台网设施改造及相关观测业务
2、招标编号:MC2015-32
3、项目内容:第一标段:沿河城地震观测井成井工程
第二标段:沿河城地震观测室新建及泉改井工程
4、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核验,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组织施工,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5、工期要求:第一标段预计工期:2015年7月8日—2015年10月7日
第二标段预计工期:2015年10月8日—2015年12月7日
6、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沿河城
7、工程预算资金:第一标段572829.21元;第二标段385200.16元,
工程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超过各标段工程预算资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市)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凿井队甲级资质证书(第一标段需提供);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第二标段需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不再在建工程任职
9、有近三年内同类服务工作的经验和业绩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本项目不得转包与分包
12、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委派授权代表携带本公告要求需提交的资料,至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带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16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的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104房间
接收人:任红兵
电话:010-61805305
六、投标邀请人的确定:
报名截止后,少于10家(含)的,全部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多于10家的由采购人通过随机方式选择10家,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地震局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0号
联系人:颜旭
联系电话:69866741
传真:69866741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
联系人:任红兵
联系电话:010-61805305
传真:010-61805154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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