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 打击非法采砂 呵护美丽海洋
- 发布时间:2015-06-11 08:32:45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以“生态宜居幸福城”战略为指引,泉州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不管是近海水域污染治理、海岛生态环境整治修复、沙滩修复,还是种植东南沿海最大红树林、设立县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这一切都在保护着泉州这片美丽的海洋。
近日,泉州两级海监机构结合“银滩”专项执法行动,积极开展2015年全市打击海上非法采砂专项联合执法百日行动。4月20日以来,共查获7艘非法采砂船。其中,行政处罚4艘,罚款40万元;移交莆田支队处理1艘;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2艘。泉州海上非法采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全面出击
联合围截与蹲守执法结合
“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泉州采取统一行动、分片区巡航和蹲守执法的方式,集中力量、全方位出击,对海上非法采砂行为形成围截。支队执法船艇昼夜在管辖海域巡查,并在敏感海域采取蹲守执法的方法,加强现场监管,使企图利用夜晚时间盗采海砂的非法采砂人员无可乘之机。同时,海监机构还积极与海事、海警、边防等涉海单位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海上非法采砂运砂的打击力度。
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了一艘在莆田海域采砂后再到泉州卸砂的采砂船。根据泉州与莆田建立的泉莆海上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执法人员将这艘采砂船移交莆田支队处理。坚决的执法态度、严厉的打击力度,使采砂船无处可逃,有效遏制了海上非法采砂行为。
强大威慑
经济制裁与行刑衔接并进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自2013年6月起,泉州市对查获的非法采砂行为,一律依据《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最高幅度10万元罚款处罚。
“百日行动”中,海监执法机构严格执行这一制裁幅度。同时,泉州市海监支队还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宁德、平潭学习海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海洋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海上非法采砂行为依法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月中旬晋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对联合晋江海监大队查获的2艘涉嫌非法采矿采砂船当事人刑事立案侦查,形成对海上非法采砂行为强大的威慑力和打击力度。
营造氛围
宣传报道全面覆盖
“百日行动”以来,除了在省、市海洋部门网站上进行宣传报道,泉州市积极邀请泉州电视台、新华网福建频道的记者跟踪报道执法工作,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先后在《福建日报》、新华网福建频道及泉州电视台“新闻广角”中进行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营造了热爱海洋、保护海洋的良好氛围。
泉州市的海监执法人员介绍,泉州打击海上非法采砂“百日行动”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受利益驱使,非法采砂行为仍将发生,打击非法采砂依然任重道远。今后,泉州的海监机构将继续强化执法力度,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和执法力量,加强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对海上非法采砂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保护碧海银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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