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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吨冰岛鱼籽“登鹭”

  • 发布时间:2015-06-10 09:29:24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崔昊)昨日,一票来自冰岛、共计46.2吨的冻多春鱼籽在厦门口岸顺利进口。厦门海关按照“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相关规定为该批货物办理了税收优惠,共为企业减免关税5.3万元,这也是2014年7月1日中冰自贸协定正式实施以来,福建省首票享受该税收优惠的货物。

  当日上午,厦门东海洋水产品有限公司向厦门海关申报进口上述货物,但由于企业是第一次进口原产自冰岛的货物,申报时并未将原产地信息特意列明,导致该批货物无法享受税收优惠。“幸亏审单关员及时发现,为我们节省了一大笔税款!”提及这个“小插曲”,厦门东海洋水产品有限公司报关负责人小蔡感激地说。

  考虑到该批货物需冷冻保鲜,在炎热气温环境中不易保存的特殊情况,厦门海关还采取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审单、征税、验放等一系列措施,确保该批货物快速通关。厦门海关人士提醒进出口企业,在办理海关进口手续时应注明原产地信息,否则无法享受各类框架协议带来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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