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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满月” 案件总量增幅近三成

  • 发布时间:2015-06-09 15:0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李万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9日讯(记者 李万祥)最高法院9日发布全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一个月以来有关情况。据统计,5月1日至5月31日,全国各级法院共登记立案113.27万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9%。各地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0%,上海、河南、重庆、甘肃等地均超过95%。少数没有当场登记立案的原因,主要是当事人提供的诉状和起诉材料不合格,各地法院在接待处理时,相应都进行了“一次性”书面告知。

  从增长幅度看,北京、河北、河南、辽宁等地增幅均超过40%,江苏、江西、山东、湖北、广东、西藏、甘肃等地增幅均在20%以下,天津、山西、黑龙江、安徽、贵州等地增幅在20%-30%左右。

  从案件类型看,行政案件同比增幅最大,同比增长221%,其中,天津法院同比增长7倍,山西、上海同比增长近5倍,浙江同比增长近3倍。刑事自诉案件同比、环比均出现翻倍增长的情况。民事案件增长幅度也比较明显,同比增长27.8%。

  据介绍,为规范登记立案程序,提高立案工作效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导各地改革实践。

  立案登记制改革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而且加强了法院的保障诉权意识,规范了法院立案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法院的诉讼服务水平,如上海在律师服务平台上开通网上立案,福建泉州推行异地立案。

  据悉,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各地出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审判任务加重、审理难度加大、登记立案范围遭误解、违法起诉增多等方面。

  对此,最高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甘雯表示,法院将加强调研分析,完善制度规范,实现登记立案工作常态化。在前期调研和各地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最高法院将制定规范性文件,统一立案流程,同时加快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尽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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