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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打造干净阳光国企

  • 发布时间:2015-06-07 07:05: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打造深入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反腐网络,重塑国企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人们期待以此赢得干净、阳光、透明的国有企业,以此整肃出“公生明,廉生威”的国企高管

  近日,王玉普给中国石化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课上,他说,一个人在小节、小事上过不了关,也很难在大节、大事上过得硬。“要纯洁社交圈,谨慎交友。‘以利相交,利尽则散’。如果朋友圈变成了利益圈,最后必然变成‘你出钱、我出权’的腐败圈。”他以此告诫中国石化党员干部们。

  王玉普履新中国石化党组书记刚满月。显而易见,中国石化的反腐任务压在他心头。之前,与他名字一字之差的中国石化总经理王天普被调查,中央巡视组指出该公司存在利益输送、住房违规等多种问题。新晋执掌中国石化的王玉普言辞中,不仅是温恭的“劝”语,还有更为严厉的“戒”词: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山头、圈子要坚决削,坚决拆!”

  王玉普的话颇代表了当前央企的状况。国务院国资委纪委最近公开表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决不能只抓业务不抓党风、只管发展不治腐败”,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将企业发生违纪违法案件与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等挂钩”。

  打造深入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反腐网络,重塑央企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能否换来干净、阳光、透明的中央企业,能否整肃出“公生明,廉生威”的国企高管?

  中央巡视组点穴央企五大“通病”

  今年2月,中央纪委圈定26家央企开展首轮专项巡视,这是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巡视组首次对央企进行全面巡视,引起广泛关注。最近,国务院国资委下属的《国资报告》对巡视结果进行梳理,点出央企存在的五大“通病”:纪检监察力量薄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存在问题、利益输送与权力寻租、干部管理不规范、“三重一大”执行不力。

  专项巡视发现,公款支付打高尔夫球费用、公车私用、收受贵重礼品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现象普遍存在,共有9家央企因此被中央巡视组点名。中国联通东风汽车等央企同时因“四风”问题被点名。

  专项巡视发现的利益输送与权力寻租现象令人触目惊心,有9家央企被中央巡视组点名。比如,南航集团营销领域贪腐问题多发,在协调航线、编排航班、客货销售中存在权钱交易,利益输送问题

  选人用人也成为问题多发区,9家央企直接被中央巡视组点名。比如,华电集团选人用人工作存在“带病提拔”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规提拔、任用干部问题。

  部分国有资产的“看护人”没有尽到责任。有8家央企因“三重一大”问题被中央巡视组点名。比如,神华集团企业经营管理存在较多漏洞,党组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缺乏制度刚性。

  中央巡视组还指出,有些企业的问题屡教不改。比如,东风汽车对2011年原中央第四企业金融巡视组反馈意见没有认真整改,致使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愈演愈烈。

  面对一些央企贪腐之状,国务院国资委纪委痛陈: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巡视、审计、监事会监督发现的问题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映的情况看,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不力、“两个责任”不落实,企业领导人员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奢侈浪费、假公济私,大权独揽、独断专行,管理混乱、有章不循等问题突出。党的观念淡薄、纪律松弛是中央企业腐败问题频发、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

  官商勾结和贪腐根本在于公司治理制度缺陷

  随着国企反腐力度加大,一些国企“一把手”纷纷落马,窝案、串案频出。有专家指出,这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了国有企业治理制度漏洞及普遍性。

  追究央企腐败之源,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分析称,高管腐败曝光后,人们往往归因于高管的贪婪和无耻。他认为,个体的贪婪不是官商勾结和腐败的根本原因,引起官商勾结和腐败的根本在于公司治理制度的缺陷。

  高明华是国内最早研究中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学者之一。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他提出了国有资产三级运营体系的设想,对国有企业治理结构进行了深入探索。

  “个体贪婪是经济人的本性,真正使这些经济人偏离正轨,铤而走险的,是人们对预期非法利得与惩戒风险的权衡,而这种权衡选择取决于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与否。”他说。

  按照他的分析,公司治理结构是通过建立一套制度安排或制衡机制,以契约方式来解决若干在公司中有重大利益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其实质是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力安排和利益分配。

  “尽管国企高管被作为‘干部’来管理和监督,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内部人控制和企业资产流失现象仍普遍存在。”他说。

  “分析腐败案件,不难发现,或者总经理和董事长合二为一,权力过大;或者在董事会中,经理层占据多数席位,而董事长也自认为是职业经理人。在这种情况下,董事长不再是股东的代理人,而演变为追求自身利益的经理人,留下官商勾结、权力寻租的空间。

  独立董事的设立本应在一定程度上化解这种矛盾,但目前独立董事人数少,在客观和主观上都难以做到独立,其监督性弱化。

  纪委、监察、审计、监事会“四位一体”监督同步跟进

  高明华说,由于政府董事、独立董事、高管董事都是董事会成员,均应接受股东的监督和市场约束;对于高管董事和非董事的高管,则必须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市场约束。

  他建议调动所有股东监督的积极性,形成监督合力。比如,强化董事会对经营者的监督,并健全董事自我约束机制,把董事会和经营层的职能区分开来,以避免国有股东和政府干预企业经营问题,并真正发挥独立董事的功能。

  高明华认为,应在厘清董事会职能的前提下,高度重视企业家的独立性和能动性,并建立企业家自我约束机制。“市场化选择是能力强的企业家(总经理)产生的重要机制,除了能力,还有忠诚,这样的企业家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出现。”他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春晓则提出,要建立企业内部纪委、监察、审计、监事会“四位一体”的约束体系。他说,目前国企的监督体系大都在末端,国有企业应该构建一种闭环监督体系,把腐败遏制在萌芽里,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

  “纪委对人、监察对事、审计对财、监事会对产业链,唯有加强这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在流程中的动态、同步监督,而非静态的结果监督,才能更好地杜绝腐败。”他说。

  张春晓强调,国有资产本质是属于全体国民的,每一个人都是国企股东,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应向同级人大做报告,把国有资产的投向、国企的运行状况说清楚。“发挥所有股东的监督作用,完善国企公司治理结构,这对防止国企腐败是极为重要、极具现实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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