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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一般情况下大额存单利率将高过普通存款

  • 发布时间:2015-06-02 19:54:16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大额存单适时将推利率市场化只差临门一脚

  “适时推出面向机构及个人发行的大额存单”,被列入最新发布的《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日,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的数位银行业资深人士都表示,如果面向机构和个人的大额存单正式推出,意味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迈出更具实质性的一步,此后真正意义上的利率市场化将只剩下“临门一脚”,即取消存款利率上限的规定。

  背景

  大额存单酝酿多时

  《意见》指出,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适时推出面向机构及个人发行的大额存单,扩大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有序放松存款利率管制。加强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完善利率传导机制,健全中央银行利率调控框架,不断增强中央银行利率调控能力。

  事实上,面向机构和个人发行的大额存单的酝酿已久,其本身也被视为利率市场化的重要过渡产品。所谓大额存单,指的是由商业银行发行的一种金融产品,与一般存单不同的是,大额可转让存单具有期限不低于7天、金额整数以及到期前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转让的特质。与一般存单相比,良好的流动性以及较高的利率,这使得大额可转让存单成为业界甚至普通百姓都普遍期待的金融产品。

  《意见》还指出,将有序放松利率管制。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两会期间,央行行长周小川曾给出利率市场化时间表,并表示今年放开存款利率上限是大概率事件。此后,央行的每一次降息都伴随着存款利率浮动上限的新动作。今年3月,央行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由此前的1.2倍扩展至1.3倍,而在前不久央行最新的一次降息中,则将存款利率上浮空间进一步扩大至1.5倍。

  而此次《意见》提出“适时推出面向机构及个人发行的大额存单”,有业内人士就将此举形容为利率市场化正在进入“最后一公里”冲刺阶段,并且预计下一次的降息有可能伴随着存款利率上限的全面放开。

  有不少业内人士也从央行将利率上浮扩大至1.5倍后银行的表现判断,虽然扩大了银行自主定价权,但是“一浮到顶”的银行越来越少了,这也意味着银行在利率定价方面也趋于市场化。

  大额存单跟存款有啥不同?

  解读

  实际上,推出大额存单的想法,监管层酝酿已久,此前,针对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存单已于2013年底正式推行。在业内人士看来,针对机构和个人推出的大额存单从本质上来看,银行同业存单并无区别。

  大额存单对于普通百姓和企业有何意义?昨日,羊城晚报记者采访了招商银行金融市场部高级分析师刘东亮,他表示,可以将大额存单理解为一种存款的替代品,而与普通存款不同的是,大额存单一方面可以转让,在流动性方面颇具优势,对于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来讲,都是一种新的选择,尤其是一般情况下,大额存单的利率将会高过普通定期存款。

  “值得留意的是,大额可转让存单的价格是波动的。”刘东亮表示,当市场利率波动比较大的时候,可能会造成一部分投资者的损失。

  但对于当前盛传的个人以及企业发行大额存单的个人门槛为30万元,刘东亮认为当前的门槛可能过低,“不排除央行将采取部分地区试点做法”。

  影响

  超过50万承保上限赔不赔?

  在刘东亮看来,随着大额存单的发行,将来会使得整个理财市场的局面发生改变,即固定期限固定收益的产品类别会越来越少,而结构类以及净值类的理财产品会越来越多。这也意味着,将来的理财产品市场,将更加地强调投资者风险自担的原则。“说到底,我们的投资者教育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刘东亮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自今年的5月1日起,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正式实施,保险额度上限则为50万元。不少人也表示忧心,大额存单如果超过50万元的承保上限该怎么办?对此,数位业内人士都表示,大额存单是否被纳入存款的范围,仍然需要具体的细则落定。而如果被纳入存款保险范围内,需要明确的是,由于利率市场波动造成的投资者损失将不会在保险范围内,存款保险只会针对因银行破产原因不能如期兑付的损失进行赔付。(羊城晚报记者 戴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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