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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生育一孩改为登记备案制

  • 发布时间:2015-06-02 10:32:1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福州讯】生育第一个孩子,不需要进行审批,只要进行备案即可。记者近日从福建省卫计委获悉,福建将进行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包括改一孩审批为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制度,简化再生育审批程序,实行个人生育情况承诺制等。

  福建省卫计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处长徐正平介绍说:“如果夫妻双方均没有生育过的,怀孕后即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不再申办一孩《生育服务证》,更不得实行审批或变相审批。同时,对于群众确实需要一孩《生育服务证》的,在群众登记后,将当场予以发证。”

  福建对于再生育审批也将精简和规范程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于申请再生育的夫妻,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夫妻双方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证明材料,可向一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能够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获取的信息,依托基层工作网络由系统内部流转办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

  此外,福建将实行“个人生育情况承诺制”,即对于无法查证当事人生育情况或者掌握不全面的,除了《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外,在查验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基础上,由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予以办理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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