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达揪住人民网 赢了一审也不服
- 发布时间:2015-05-28 14:30:20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导演英达因人民网发布名为《英达带神秘女过夜被曝光 曾与前妻宋丹丹公开交恶》的文章,而将人民网诉至法院,要求人民网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余万元。今天上午此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审开庭,案件的主角英达并未到庭。
上面所提涉案文章是人民网下属的湖北频道于去年10月15日刊登的,文中说“英达在娱乐圈名气不大,却因好色而被人们所熟知。近日,有网友微博爆料称,英达携神秘美女在酒店喝咖啡后共同返回公寓并过夜。”
英达认为人民网虚构事实,散布诋毁其名誉的不实言论,损害了其公众形象,应承担法律责任。要求人民网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余万元。一审海淀法院审理后,判决人民网赔礼道歉并赔偿英达8000元损失。英达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在今天的法庭上,英达的代理人提出,人民网粉丝有129万之多,仅仅判令3天道歉不足以弥补给上诉人名誉造成的影响,要求赔礼道歉时间不得少于7日。此外,对一审8000余元赔偿金额也存在异议。
据记者了解,英达曾因同篇文章,将刊登的源头《南都娱乐周刊》及转载媒体凤凰网告上法庭,要求分别赔偿12余万元。两个案件已经审结,《南都娱乐周刊》私下和解,凤凰网经法院调解与英达和解。
截至记者发稿,此案仍在审理中。(严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