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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主妇因怨恨丈夫打死女儿 法庭判杀人罪不成立

  • 发布时间:2015-05-27 14:17:00  来源:国际在线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际在线专稿:据韩国《中央日报》5月26日报道,一位因怨恨丈夫而将自己10月大的女儿殴打致死的家庭主妇日前接受审判,法院认为该主妇构成施暴,但不能认定为杀人。

  韩国光州地方法院26日称,涉嫌杀人而受到起诉的主妇金某(33岁),由于其杀人动机不足,被判定罪名不成立。今年2月27日,金某在自家照顾正在哭闹的女儿时,数次对女儿的脸部和腹部施暴,导致女儿死亡。随后金某以涉嫌杀人罪遭到起诉。

  检察机关经调查判断,金某的丈夫不忠实于自己的家庭生活,没有及时给金某生活费用,且经常在外过夜,使金某对丈夫产生了极大的怨言,从而才导致这件事的发生。

  金某在被调查中一直主张称:“的确殴打了女儿,但未想过将其杀害。女儿的死亡也是未曾预先想到的。”

  进行此次判决的法官称,金某平时没有虐待或遗弃女儿的情况,且没有使用任何凶器。此外,施害者未通过捂鼻、捂嘴等有意施行杀害的行动,难以将其认定为有意谋杀。对于金某造成的此次悲剧,是其因厌恶丈夫而处在了气头上,在丧失理性判断能力的状态下,殴打女儿造成的,而不是有意要使其女儿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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