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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纹螺危险慎吃

  • 发布时间:2015-05-26 08:29:27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当前将进入织纹螺的旺汛期,也是食用织纹螺中毒的高峰期。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提醒,为避免食物中毒,织纹螺别吃为宜。

  织纹螺俗称麦螺、白螺、割香螺、海丝螺和甲锥螺等,形似圆锥体,体长一般在1~2厘米,大型织纹螺体长有时可以达到3厘米以上。螺层约8层的居多,基部收缩,壳面常具有1~3条紫褐色或红黄色螺带,各螺层上常有纵向肋条,肉体为淡黄色。织纹螺主要生活在沿海浅滩的沙质或泥质海底,是肉食性动物,常以其他动物的腐烂尸体为食,故有“清道夫”之称。织纹螺广泛分布于东南亚沿海,我国的东海和南海都有分布,这些地区一些地方有食用织纹螺习俗。

  相关研究资料显示,织纹螺本身无毒,其致命的毒性是在生长环境中获得的。由于织纹螺摄食有毒藻类,富集和蓄积了有毒藻类中一些神经麻醉毒素而被毒化,因而食用后特别容易导致食物中毒。

  近年来,由于我国海水养殖产业日益发展及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大量排入,近海海域海水出现富营养化现象,每年在不同季节近海都会出现几次赤潮。赤潮中大量繁殖的藻类有些能够产生毒素,织纹螺由于摄食有毒藻类,在生长过程中逐步富集和蓄积藻类毒素导致螺肉慢慢被毒化。织纹螺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毒素是麻痹性贝类毒素,类似于河豚鱼毒素,中毒病人主要呈神经性麻痹症状,死亡率较高。

  2012年7月浙江温州曾发生市民食用织纹螺致死事件。据悉,织纹螺引起中毒死亡率极高,且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物。为此,浙江省食品安全办已禁止农贸市场、菜场出售织纹螺,餐饮单位禁止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2012年7月20日,卫生部发出通知,要求禁止销售和食用织纹螺。卫生部提醒,误食织纹螺后,如果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但由于织纹螺味道鲜美,沿海居民普遍有食用织纹螺的习惯,且并非所有种类、所有季节、所有地区的织纹螺都有毒,所以仍有部分酒家餐馆抱侥幸心理偷偷贩卖。织纹螺中毒范围广、死亡率高、社会危害性大,应引起广大市民的重视。

  省海洋与渔业厅历年来重视织纹螺的监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早在2003年起,就启动了织纹螺安全食用预警预报工作。委托省水产研究所、省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在我省主产区莆田、宁德两市开展织纹螺毒性检测工作,并曾经在个别市场抽取的织纹螺中发现过毒素超标。

  今年4月份,省海洋与渔业厅下发通知,对全省织纹螺监管工作进行部署。

  ——加强宣传教育。统一印制织纹螺彩色挂图,张贴在码头、农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的明显位置,采取多种媒体宣传形式,普及有毒织纹螺的识别、毒性及危害性等知识,提高广大民众对有毒织纹螺的认识。

  ——加强巡查监管。加强织纹螺产区源头的监管,教育广大渔民不采捕织纹螺,从源头上防范有毒织纹螺流入市场。同时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沟通协作,对织纹螺经营销售场所开展巡查,发现有毒织纹螺予以没收销毁。

  ——加强抽样检测。鉴于每年4-8月份是织纹螺的旺汛期,也是食用织纹螺导致中毒的高峰期,从今年4月1日起至8月31日,省海洋与渔业厅每周将对沿海各地市织纹螺主产区开展抽样检测,一旦发现毒素超标立即发布预警预报,防止发生误食中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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