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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产权证被要求缴清物业费管理部门 二者没有必然联系

  • 发布时间:2015-05-26 06:34:21  来源:长春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长春晚报记者 杨丹

  住了两年的房子终于要办产权证了,可大家却疯传物业公司放话“不缴清物业费就不给办产权证”。居民们质疑,如此挂钩收费合理吗?

  2013年5月,市民李先生在武汉路与东环城路交会处附近买了一套房子,入住后,每年都按时缴纳物业费。2014年年末,他发现自家卧室墙壁出现裂痕,与邻居交流得知其他业主也出现类似的情况。李先生找到物业公司登记情况,却迟迟没有人过问此事。李先生对此很生气,于是就在今年5月初物业公司催缴物业费时,没有按时缴纳。

  这几天,李先生听说小区有些居民接到电话,通知办理房屋产权证的相关事宜。经过打听,不少邻居告诉李先生,办理产权证需要先缴纳物业费。李先生对此挺不满,他觉得物业公司有责任修理房屋墙壁裂痕,只要修好了,自己就会缴纳物业费。李先生认为,缴纳物业费与办理房屋产权不应该挂钩。

  22日下午,记者联系了管理李先生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房屋产权证由产权交易中心给地产售楼处名单,按照购买房屋的方式如全款购房、商业贷款购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再分别通知小区业主办理。至于要缴清物业费才能办理产权证的说法,他们并不清楚。李先生家房屋存在的问题,他们会尽快联系业主处理。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无籍房的房屋产权证一般由委托公司或物业公司办理。物业公司提供服务,欠物业费的住户应该缴清物业费,但与办理产权证没有关系。

  吉林刘继业律师事务所刘律师表示,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必须要履行的责任,业主享受了服务就应该向物业公司缴费。但是否缴纳物业费,不能作为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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