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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生休学创业学籍可保留八年

  • 发布时间:2015-05-24 13:30:38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科技日报哈尔滨5月23日电 (记者李丽云)“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在黑龙江的独特价值,不在于交多少税、创造多少GDP,而在于发挥大学生群体传播市场经济思想观念、探索创新商业模式的重要作用,促进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挖掘释放龙江发展优势和潜力,促进经济转型发展。”黑龙江省省长陆昊在23日召开的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推进大会上如是表示。会议发布了黑龙江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意见》,该意见从8个方面采取30条政策措施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该意见规定,经高校评估休学创业学籍可保留八年(研究生除外);取消户籍证明和创业培训合格证作为大学生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前置性条件;省级财政投入2亿元新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公司;每年安排1亿元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支持在校和毕业五年以内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每年安排3000万元支持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辟建孵化基地;黑龙江省高校每年安排总额不低于2亿元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鼓励引导科力天使股权投资基金等10支创业投资基金拿出合理比例,对种子期、初创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给予重点投资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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