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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商品房转保障房各地在探索期待好结果

  • 发布时间:2015-05-20 09:37:45  来源:宁夏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商品房与保障房,一个价格高,另一个专供保障,两者性质、税收、价格迥异。但如今,遭遇发展瓶颈的楼市在探索新解法,这两者之间的通道正在打开。记者在基层调查发现,江苏、四川、山东、湖南等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存量商品房改为保障房:力求既能化解商品房的库存,又能破解保障房的资金短缺问题。不过,这种楼市新解法并非一帆风顺,政府当“买家”如何化解寻租风险?开发商是否乐意?群众能否受益?这些问题都引人关注。

  难题并存:商品房亟待去“库存”

  “去库存”已是商品房市场的主基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房地产市场仍然处于调整期,截至4月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65681万平方米,比3月末增加68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加330万平方米。

  与此同时,资金日益成为保障房建设中的瓶颈。打通存量商品房和保障房的对接通道,成为一剂药方。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期联合发文,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把好“天平”:严防权力寻租

  据记者调查,当前主要有三种方式推进存量商品房改保障房:

  ——政府部门直接回购社会房源,以不同方式提供给住房保障对象;

  ——不以任何方式组织房源,以货币补贴的方式,鼓励住房保障对象购置社会存量商品住宅;

  ——政府部门充当中间人,为棚改居民和房地产企业牵线搭桥,集中组织房产推介会或组织团购,以货币安置的方式支持棚改居民购置位置合适和价格较低的房源。

  政府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如何防范权力寻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中国房地产协会秘书长冯俊说:“选择什么区位的房源和怎么定价,都是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必须提前进行制度设计,避免政府提供给低收入群体和棚改群众的福利变相转化成给开发商的福利。”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陈飞建议,应对政府部门在参与搭建存量房和保障房桥梁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做好资金监管,防止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等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

  成效初现:仍面临严峻挑战

  部分城市实践证明,只要政策制定合理,决策科学,在存量商品房改保障房的过程中,就能实现居民、政府与企业三方共赢的局面,但依然面临严峻挑战。

  有专家反映,政府出手购买商品房,这体现了分类调控的思路,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楼市库存,但究竟效果如何,还有待继续观察。

  一些基层干部反映,目前部分城市还缺乏规范的操作细则,尤其是如何选择房源和定价方面难以把握,而且市场上缺乏相应的住房产品。另外,现有存量房的造价及税费成本较高,而保障房相应补偿标准与普通商品住宅市场定价差距较大,房地产企业积极性难以调动。

  一些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向记者坦承,之所以愿意提供部分房源作为保障房房源,主要是希望通过规模销售降低成本,并及早回笼资金,但这部分房源的土地、建设和税费成本与正常渠道销售的房源并无二致,长期和大范围参与的意愿并不强。

  冯俊说,商品房里面有土地费用、税费等,但政府组织建设的保障房的成本低于市场开发的项目,能不能把这块成本降下来是吸引企业参与的关键。

  (据新华社北京5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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