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百强镇建污水处理设施
- 发布时间:2015-05-18 14:48:22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江西省日前出台的《江西省百强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工程运行实施方案》确定,2015年全面启动全省百强中心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年底镇区集中连片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2016年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有效运行;2017年镇区污水收集率达80%左右,镇区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处理。
根据该方案,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完成集中连片建成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百强中心镇,给予污水处理项目“以奖代补”支持。镇区人口小于1万人的,省财政补助100万元;镇区人口1万—2万人的,省财政补助150万元;镇区人口2万—3万人的,省财政补助200万元;镇区人口大于3万人的,省财政补助250万元。
方案规定,在江西省有关部门与相关县、镇政府签订责任书后,由省委农工部会同省住建厅、省财政厅根据审核情况和相关标准核定百强中心镇补助资金总额,补助资金分两期下达,首期资金按补助资金的50%下达,剩余50%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核拨。
方案要求,补助资金使用实行报账制,由镇政府根据建设进度、建设要求向所在县(市、区)建设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由建设部门核定后向县级财政提交补助资金拨付对象和具体金额,财政部门据此拨付资金。县级配套资金需同步跟进拨付。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财政部门不予追加安排奖补,问题严重的要扣回已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