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创新 不断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 发布时间:2015-05-13 10:31:36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国绿色时报5月13日报道(记者 王钰) 5月11日-12日,全国森林资源管理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在会上要求,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探索创新,推动森林资源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刘东生说,当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面临新的机遇,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摆在重要位置,全国森林面积和蓄积量连续20多年保持双增长,森林健康状况进一步好转,林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相对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的期盼,我国森林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远远不够。各级森林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探索创新,以更加严格的保护措施、更加规范的管理手段促进森林资源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刘东生提出当前要重点抓好6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确保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已进入查处问责阶段,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特别关注毁林开垦、土地整理中违规破坏森林资源、工业园区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等违规占用林地、擅自调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毁林、城镇化建设中破坏森林资源等问题,对违法主体明确、违法事实清楚、公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点案件要公开曝光挂牌督办,限期结案。对已经查办又死灰复燃的案件,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专员办要高度重视、重点关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同时,要加快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切实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的林权管理工作,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二是科学编制“十三五”采伐限额。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全面系统总结“十二五”采伐限额执行的经验和教训,主动分析研究在“十三五”应该强化和规范的采伐管理政策措施。要着重把握好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节奏和步骤,把握好中幼龄林抚育采伐的政策,进一步放活集体林区人工商品林的采伐管理。各地要及时上报及修改完善省级采伐限额编制成果。三是切实强化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重点国有林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任务更重。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森工集团及专员办要确保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加快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四是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各专员办要牢记赵树丛局长“专员办要把督察督办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作为第一职责”“要敢碰硬、敢较真、敢于担当”等重要指示,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发挥自身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中的重要作用。当前要全力督办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继续严格开展林业行政执法,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专项检查,重视和加强监督工作的机制建设,加快建立跨部门协调和联合工作机制,拓宽资源监督途径。五是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要制定林地和森林红线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破坏森林资源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取消和下放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创新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管制度。六是着力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监督监测队伍作风建设。森林资源管理和监督监测战线的同志们要深刻领会“三严三实”教育的精神实质,扎实抓好教育活动,要以“三严三实”教育为契机,突出重点,全面落实,狠抓森林资源管理、监督和监测机构的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