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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发展试点

  • 发布时间:2015-05-13 05:33:50  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廖雪梅 实习生 陶路露)市财政局5月12日发布消息称,今年我市将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发展试点,对每个试点区县安排500万元试点资金。据悉,此次试点范围涵盖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目前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5月31日前可将试点方案报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人士表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发展试点,有利于丰富、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差异化财政扶持政策体系,为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积累经验。为此,市财政局要求各区县在试点过程中坚持三项基本原则:一是尊重农民意愿。以农民为主体,坚持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二是明确扶持主体。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将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适度规模经营农户作为扶持对象,不得以试点名义改变受益主体,否则取消试点资格。三是鼓励适度规模。既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效率与公平,重点支持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面积10至15倍的专业大户及家庭农场。

  为确保试点绩效,市财政局规定,除财政贴息资金外,已享受相关财政补助资金扶持的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当年不再纳入扶持范围。市财政局将对试点区县实施动态管理,对试点过程中出现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试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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