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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薪”不妨设置“双重标准”

  • 发布时间:2015-05-12 02:32:46  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 一家之言

  作为国企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限薪令在国企改革中所担当的角色,充其量只是一件临时工具,长远来看,从根本上解决国企的体制机制问题才是国企的最好出路。

  据媒体近日报道称,继刘信义接棒朱玉辰浦发银行行长之后,短短一月时间,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及江苏银行中高层岗位均有频繁调动。有业内分析认为,薪水可能是国有大行中高层跳到股份行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国有大行的薪酬是有比较严格限制的,尤其是在限薪令之后。但是,股份行受到的约束要小一些。

  4月24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针对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改革,其中的配套办法和改革实施办法都已经完成,并将在近期提交审议。这表明,限薪令已经进入发布前的最后冲刺阶段。

  为了建立健全央企负责人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从2009年的第一道限薪令起,国务院已经多次进行针对央企高管的薪酬改革。作为时常进入公众舆论的社会热点话题,央企高管薪酬过高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薪酬改革的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从央企内部职工与高管的收入来看,近两年央企高管与职工平均工资的差距一直在10到15倍之间;再从横向对比来看,央企高管的薪酬水平也是普遍高于同行业民企甚至外企高管水平。

  此轮薪酬改革,应当以兼顾对央企高管的约束和激励为原则,一方面切实对央企高管形成必要的薪酬监督;另一方面,还应尊重人才,促进收入分配公平,避免矫枉过正,造成新的不公平,甚至引起央企高管不作为、带来人才流失等问题,给央企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薪酬改革政策的制定应该充分考虑央企高管的双重角色。央企高管不仅是企业的管理者和负责人,也是行政体制下的国家公职人员,这种双重角色,决定了对于央企高管的薪酬问题,要有必要约束,也要有适当激励。但是就目前来讲,副部级公务员的平均年薪大致是10万至15万元,同为副部级的部分央企高管年薪却能达到100多万元,这种差距显然是不合理的。

  针对央企高管这样的“双重角色”,其实在限薪上不妨也能设置“双重标准”。对于市场化较为充分的央企,其高管薪酬水平的制定应该在强化业绩考核的基础上,更多地倾向于向同行业的市场水平靠拢;而对于垄断央企、需要拿国家补贴的央企,由于该类企业的业绩来源兼有行政因素和高管个人努力的成分,市场化水平较低,其高管的薪酬水平就应该适当拉低。

  从以往来看,央企高管的薪酬水平往往并不是和自身的努力和取得的业绩挂钩的,这也是社会舆论屡屡质疑央企高管薪酬水平过高的根源所在。应该肯定,限薪令的发布是及时和必要的。但作为国企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限薪令在国企改革中所担当的角色,充其量只是一件临时工具。长远来看,从根本上解决国企的体制机制问题才是国企的最好出路。

  □杨国英(经观智库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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