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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林权纠纷调处机制建设现场会在上犹县召开

  • 发布时间:2015-05-08 08:31:06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5月8日讯4月28日至29日,江西省林权纠纷调处机制建设现场会在上犹县召开。江西省林业厅党组成员、总工胡跃进出席会议,省林业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各设区市林业局分管领导、调处办主任,省直管县(市)林业局分管领导及部分县(市)林业局分管领导共60余人参加会议。

  胡跃进指出,目前,全省林区虽然总体保持安全稳定,但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面临的调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一是从上级要求来看,及时化解林区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减小;二是从构建生态屏障来看,加强林区资源保护与权属纠纷化解工作任务只会加重,不会减轻;三是从信访情况来看,化解纠纷、维护群众合理诉求的意识只能增强,不能减弱;四是从今年全省林业重点工作安排来看,林区涉林纠纷化解工作只能马不停蹄,不能丝毫懈怠。

  胡跃进强调,各地要从夯实“硬实力”、巩固“软实力”、提升“巧实力”三个方面着力抓好林权纠纷调处机制建设,筑牢维护林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一是要构建专业性调解平台,夯实调处林权纠纷的“硬实力”。要搭建林权纠纷专业性调解平台,努力把协商、调解、和解、协调贯穿于纠纷化解全过程;要着力建强队伍,努力让群众在林权争议化解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强调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形成一整套有效制度体系;要关心爱护调解员队伍,努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二是要强化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巩固调处林权纠纷的“软实力”。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不断提高林权纠纷调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林业部门主力军作用,最大限度地把涉林纠纷化解在始发阶段,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共同参与作用,真正让民间组织和社会力量成为情绪纾缓的“安全阀”,利益协商的“防火墙”,应急处置的“救火队”。三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问题,提升调处林权纠纷的“巧实力”。要牵住依法处理林权纠纷这个牛鼻子,通过依法化解矛盾的实际效果,使各方当事人满意;要用法律视角和社会视角处理林权纠纷,尽心竭力化解矛盾纠纷;要运用“枫桥经验”,使职能部门“单打独斗”为干群“多方联动”,变“事后处理”为“事前解决”。

  会前,与会代表实地参观了上犹县林业局林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梅水乡林业矛盾纠纷调处站和白水寨珍贵绿化苗木基地。(程春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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