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客空间活水来:贵州省发放首批科技创新券
- 发布时间:2015-05-08 02:19:23 来源:科技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科技日报讯 (记者刘志强)4月30日,贵州国塑科技管业公司等12家企业从贵州省科技厅领到数额5万元至50万元不等共296万元的科技创新券,此券将用于企业向高校、科研单位、科技服务机构等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和技术成果。这是贵州省发放的首批科技创新券,计划年内共将发放4000万元,约有400余家企业可受益。
贵州省科技厅厅长陈坚介绍,为扎实推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有效激发和增强社会创造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科技厅改革科技资金对企业科技创新的资助模式,向企业无偿发放科技创新劵。这是一项普惠式的后补助政策,专用于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等单位或其他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和技术成果,相关合同履行完毕后,由科技创新服务单位持科技创新券到贵州省科技厅兑现。
陈坚说,科技创新券是一种全新的资助模式,可以实现由企业自主选择科技成果、科研方向、合作对象,同时通过创新券的使用,使科技经费流向为企业和市场服务的科研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凸显由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导向。同时,使用创新券的企业自筹配套资金不能低于创新券资金,由此放大财政科技经费的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使之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据了解,贵州省科技创新劵发放的重点是缺乏科技创新能力的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创客空间,以此盘活科技创新资源,降低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科技创新投入成本。具体发放方式主要根据企业与科技创新服务单位签订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情况酌情发放。如果是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发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如订立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发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同时企业也要匹配不低于合同金额50%的经费。
记者采访得知,贵州省科技创新劵申办及使用程序非常简单,凡是在该省注册的企业与科技创新服务单位签订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均可申请发放科技创新劵。即科技创新服务单位将与企业签订的生效合同,报送至相应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认定登记;然后由企业提交创新劵发放申请表及合同至科技厅委托的服务机构申请核实并发放;当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完毕,企业向科技创新服务单位转交科技创新劵,由科技创新服务单位持科技创新劵到科技厅办理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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