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升机游览项目为何无须环评和听证
- 发布时间:2015-05-07 04:29:25 来源:解放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马 松
读者提问 浦东三林地区居民闵先生:今年“五一”期间上海直升机游览项目噪声扰民,我家也在航线之下,深受其扰。我想知道,这样一个大项目,为何实施前不做环评,也没有听证?
记者调查 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例如,上海欲对黄浦江南段相关区域进行开发利用,在做整体规划时必须做环评。再具体一些,在浦东后滩建设用于空中游览的直升机机场,因为它是一个建设项目,也必须进行环评。而根据环保法目前的规定,空中游览具体线路的规划和实施,则不在环评之列。
听证制度于1996年在我国首次确立。到目前为止,我国仅在三个方面引入听证制度,即价格决策、立法、行政处罚和部分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空中旅游线路的确定,目前尚不需要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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