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万元以下信用贷款 遭断供可获提前代偿
- 发布时间:2015-05-06 06:35:22 来源:南京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在昨天举行的南京市“小微金融直通车”活动启动仪式上,市金融办负责人解读了日前刚出台的《南京市科技银行创新发展实施办法》,明确将科技银行的风险代偿机制由“确认最终损失后补偿”改为“提前代偿”。
“和2011年出台的《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银行发展的实施办法》相比,此次出台的新《办法》堪称强化升级版。”市金融办负责人介绍,在原有政策的推动下,南京市科技银行历时3年,从最初的7家发展到目前的10家,信贷规模也从首年末的6亿元快速增长至53亿元,涨幅接近9倍,为科技创业企业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
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原有政策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老《办法》相比,新《办法》明确要求,科技银行应成为重点服务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的专营机构,并统筹推进所在行全市范围内科技信贷业务,打造成为全市科技创业投融资体系的重要支柱。
市、区(国家级开发园区)财政预算安排科技银行风险代偿专项资金(简称代偿资金),用于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代偿。
创新科技银行风险代偿机制,将“确认最终损失后补偿”改为“提前代偿”,是新《办法》的另一大亮点。
“只要是单笔500万元以下的信用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逾期3个月、本金未能收回的部分,经审核后将获得70%的提前代偿。”市金融办负责人表示,此举的目的在于大幅提高政策落实的时效性,通过时间节点的提前,降低诉讼环节时间过长、年末不良率考核等因素对科技信贷人员带来的压力,切实加大对于尽职免责的支持力度。
该负责人特别强调,新《办法》中之所以明确了贷款方式和单笔贷款上限的要求,目的是进一步强化扶微扶创的政策导向,鼓励银行发放信用贷款和运用知识产权质押,淡化传统抵质押等方式的担保要求,突破科技型企业融资瓶颈。
另外,新《办法》提高了对科技银行发放基准利率贷款的利息补贴比例。对单笔500万元以下的基准利率贷款,给予科技银行基准利率20%的利息补贴,其中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高到30%。
记者另外获悉,作为《南京市科技银行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的配套政策,我市日前还出台了《南京市科技保险创新发展实施办法》,将科技保险中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险种覆盖到全市中小微企业。
科技保险是科技型企业向科技银行申请贷款的重要风险保障和增信手段,是我市科技金融的另一个重要支柱和创新亮点。3年来,已累计为超过10亿元的科技型企业贷款提供融资支持和风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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