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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导演“1元游”

  • 发布时间:2015-05-06 03:29:22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梁建刚

  由于不满游客消费低,云南一女导游大发雷霆,辱骂游客。“五一”小长假期间,这起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有关部门迅速跟进。然而,真相随后浮出水面,游客以1元报团参加双飞购物游,却不履行合同,抵制进店,才引发导游开骂……眼下事件虽已平息,但公众对“低价游”陷阱仍较多抱怨。即使今年新《旅游法》出台,也未能杜绝这种现象。问题到底出在哪了?

  昆明、普洱、西双版纳双飞6日游,这一引发上述导游骂人事件的旅游产品的价格低到让人难以置信。一位旅游业内人士告诉记者,1元明显低于成本,违反了新《旅游法》中对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规定。组织这一旅游团的旅行社,无疑要承担首要责任。

  旅行社“零团费”、“超低价团”早已有之,近年线上旅游商的低价牌打得更甚,比如“1元门票”、“9元游”等。低价团是怎么来的?一般来说,旅行社能够拿出比市场价格低得多的旅游产品,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通过与景区、交通、酒店签订协议,类似于团购模式,以协议价组合成低价产品;二是尾单产品,往往出现在专列、包机旅游产品中,旅行社承包了整个线路,在最后时刻往往会以极低价格推出剩余席位,以挽回损失。这两种低价游都是正常、无害的。

  有害的是第三种情况,被业内称为“赌团”。旅行社以超低价揽客,再将游客“贩卖”给导游,导游不但没有带团津贴,反而要支付给旅行社“人头费”,只有通过赚取购物和自费项目的回扣来收回成本。若遇到豪爽购物的游客,导游赌团算是赢了;若遇到不肯购物的游客,赌团就有可能输掉,难免气急败坏。

  目前,有关部门已开始集中整治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但新《旅游法》对“不合理的低价”界定模糊,难以评定,更缺乏相关监管与仲裁机构来认定。专家建议,尽快出台对不合理低价等概念界定的细则,以规范旅游合同,让旅游法规相关规定落地,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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