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不动产权籍调查标准不变、收费不重复
- 发布时间:2015-05-05 05:4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经济日报北京5月5日讯 (记者 黄晓芳) 国土资源部今天下发《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建立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通知称,各地应以现有的地籍数据库为基础,建立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并结合日常不动产登记等业务对数据库进行及时更新和系统维护升级,满足不动产权籍调查的信息共享和成果应用。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8年。
通知要求,一个不动产单元的权籍调查事项应由一家调查机构主导完成,避免多家调查机构多次调查同一不动产单元。原则上,谁委托,谁出资,对于利用已有成果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的,不得重复收费。
此外,通知还提出,此次调查将继续沿用现行的各类不动产权籍调查标准,其他不动产权籍调查,依据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实施。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王广华表示,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应当接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与不动产登记的属性信息相关联。
他表示,不动产权籍调查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也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簿册统一和信息平台建设的重要支撑。
近来,不动产登记工作逐步加快。继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后,3月26日,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征求公众意见。4月底,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又联合下发《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确保年内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人员业务划转,工作流程再造,技术管理衔接。
4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针对房地产市场提出,要完善市场环境,盘活存量资产,建立房地产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事实上,目前正循序推进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构建房地产平稳发展长效机制的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已有27个省份完成省级职责机构整合,10个地区开始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但不容乐观的是,截至3月底,全国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即使已经完成职责整合的市县,大多数也尚未将相应的登记机构进行整合,具体从事登记的工作人员尚未整合到位。
分析人士称,这说明不动产登记在地方层面的推进还存在一系列的操作难题,需进一步加紧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