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出首张“联合惩戒罚单”
- 发布时间:2015-05-04 06:29:47 来源:石家庄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首席记者 靳晓磊 通讯员 张澜 黄远萍)记者从市国税局稽查局获悉,针对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近日我市开出了第一张联合惩戒罚单,新乐市祥瑞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河北中兴医药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据了解,上述两家企业税收违法事实主要是,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相关规定,市国税局对此两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在互联网上进行了公告,并将这两家企业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通过惩戒罚单,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企业及当事人信息,均已推送给公安、海关、银行等20个相关部门,将对“黑名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这标志着我市对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联合惩戒工作正式步入实施阶段。
据介绍,联合惩戒措施主要有18项,涉及内容多,惩戒力度大,影响范围广。其中有:对于欠缴查补税款企业的当事人,在出境前未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未提供纳税担保的,出入境管理机关将阻止其出境;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及其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对当事人融资授信进行必要限制等。
除了外部联合惩戒,在税务系统内部,也将对“黑名单”企业及其当事人实行重点监控。其中,失信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将被直接降为最低级(D级);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制供应;缩短纳税评估周期,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出现税收违法行为的,不得使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等。
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做好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联合惩戒工作,是保护诚信纳税、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让违法纳税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构建纳税诚信体系、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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