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 发布时间:2015-05-02 05:52:40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实施在即,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扮演好什么样的角色?如何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近日,记者采访了国内鸡肉加工供应商、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大成食品(亚洲)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韩家寰。
韩家寰认为,围绕打造“舌尖上的安全”,首先,食品行业应当牢固树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特别是对于肉蛋奶等动物蛋白产品的生产企业而言,其在食物链中的安全风险较高,必须同步做好源头产品的农场管理及加工工业的管理。在保障从农场到餐桌全程可追溯食品安全方面,生产加工企业责无旁贷。韩家寰说:“恰如消费者购买汽车的轮胎出现质量问题,从法律关系的角度看,首先要追究的是汽车生产企业而不是轮胎企业的法律责任。食品生产企业是产业链附加值的最大获益者,所以,尽管其生产出来的产品是合格的,但是在任何流通环节上出了问题,都要负起责任,先把食品召回,再追查是谁的责任。”
其次,食品生产经营龙头企业应当在追求质量优良、食品安全及高卫生标准方面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方面率先垂范。韩家寰介绍说,以2008年成为北京奥运会鸡肉特许供货商为契机,大成食品率先在业内推出了“食品安全实名溯源系统”,消费者只需在手机输入大成“姐妹厨房”鸡肉产品包装上的安心码,便可详细了解精确到人的饲料来源信息、孵化养殖信息、深加工信息等,这一可复制的安全管控体系目前已向社会无偿开放。韩家寰认为:“提升源头养殖农场及其使用的饲料、药品等的安全管控,建立全程可追溯食品管理系统,是改善肉蛋奶食品安全的有效途径之一。在现有互联网技术手段下,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应当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经验,要舍得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方面进行成本投入,这既是重拾消费者信心的需要,也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最后,韩家寰还认为,面对当前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应当在重塑食品产业整体形象方面共同发力,进一步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品牌信任,呵护好共同的市场环境。“在食品安全领域,往往是‘一损俱损’,一家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最终让整个行业受损。”韩家寰举例说,三聚氰胺事件后,国内奶粉业一蹶不振,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基本被洋品牌占据。福喜事件后,大家当时也普遍认为,随着竞争对手出现问题,作为肯德基、麦当劳、德克士等快餐连锁最大鸡肉供应商的大成食品将从中获益,但事实上,大成食品并未从此事件中获利,“因为个别企业出现质量问题后,大家都不消费鸡肉了。”韩家寰认为,新《食品安全法》建立了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增设了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等要求,同时实行有奖举报和责任保险制度,这为国内食品行业重塑食品产业整体形象提供了新的契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当务之急,依然是解决消费者的信任危机问题。这需要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严格自律和信息透明,也离不开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同时还要发挥好消费者、行业协会、媒体等的监督作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