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披着超高收益“外衣”的非法集资
- 发布时间:2015-04-30 10:29:22 来源:拉萨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在商业闹市区,你经常会遇到这样的理财公司:他们开在高档写字楼里,具有工商登记的合法身份,名称和业务与金融密切相关,许诺无风险高回报……但请投资者们务必擦亮双眼,这些公司很可能打着“理财”的幌子干着非法集资的勾当,不知不觉中把你拖入“陷阱”。
去年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逾千亿元近年来,非法集资现象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的迹象。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张景利表示,2014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非法集资案件8700余起、涉案金额逾千亿元。全国案均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为近年来最高。
前几年,一些以“托管造林”为旗号的非法集资大案对投资者有所警醒。但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等新手段的发展,一些非法集资的骗术也在不断“改进”,让人防不胜防。
“以前集资诈骗案件,大都是‘熟人介绍熟人’的方式拓展诈骗圈,但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的发展,非法集资案件开始向不特定人群扩散,跨不同区域且被害人数成百上千乃至上万的大要案频繁出现。”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罗国良说。
“乘着居民投资热和‘互联网+’的东风,不少骗子公司以投资理财、P2P为名行集资诈骗之实,开展大量不规范的借贷、集资业务。”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说。
据统计,2014年全国新发投资理财类案件1267起,同比上升616,涉案金额547.93亿元,同比上升451 。而2014年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分别是2013年全年的11倍、16倍和39倍。
不少非法集资披着极具迷惑性的“外衣”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表示,现在各类投资公司、理财公司不断出现,此类机构多设在商业闹市区,多选择高档写字楼等,门面豪华,一般有工商登记的合法身份,其名称和业务与金融密切相关,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违法违规发售理财产品等情况,对老百姓有很大的欺骗性。
而这只是非法集资极具迷惑性的“外衣”之一,现在不少骗子公司的投资项目已经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房地产、矿产能源、高新技术开发、股权投资等内容。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创业投资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有的以发展农村连锁超市为名,采用召开“招商会”“推介会”等方式,以高息进行“借款”,还有的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等为名,以高利诱导加盟投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爱君表示,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基本都能对这些非法集资活动依法进行追究。
但目前通过网络等新手段,违法成本下降,不法分子对于法律法规没有敬畏之心,漠视已有法律。“另外,猖獗的非法集资活动与投资者的法律教育不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不够也有较大关系。”面对“骗术”擦亮双眼其实,万变不离其宗。骗子的“骗术”再高明也不过那几招,其实细细梳理就能发现端倪,警惕这些问题就可以避免上当受骗。
首先,要警惕那些承诺高额回报的公司。骗子往往会编造许诺远高于正规投资回报的利息分红。为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因资金链无法维系,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其次,骗子往往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也都是“高”精”尖”项目,项目的投资规模大、盈利前景高。
此外,骗子还经常以虚假宣传造势,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骗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不惜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惑社会公众投资。
在这里提醒广大投资者,投资理财时首先要认真查看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其他许可证明材料,了解公司的合法经营范围,查看他们是否有帮你投资的能力。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投资者莫要贪图高回报,树立风险意识。
(据新华社)山东济南法院干警向群众发放警惕非法集资的宣传单。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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