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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为何要召开听证会

  • 发布时间:2015-04-29 08:31:55  来源:中国民航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罗沙 吴书光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召开了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复查工作听证会。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去年12月12日指令山东省高院复查聂树斌案以来,该案复查工作的一次重要进展。

  此案的进展一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此次召开的听证会也自然成为了公众了解复查进展的重要渠道。

  为何案件复查要开听证会?

  在刑事案件复查工作中采用听证会形式,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并不多见。

  聂树斌案复查合议庭审判长朱云三表示,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案件复查如何进行作出具体规定,但山东省高院对该案的复查定下了两个原则,一是复查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要让社会公众、申诉人以及代理律师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从这些原则来考虑,我们认为召开听证会是比较合适的复查方式之一。”朱云三表示,公众对案件复查工作了解不多,难免产生猜疑。召开听证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同时又保证了案件当事人的隐私不受侵犯。

  听证会是这样进行的

  参加此次听证会的人员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案件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二是原办案单位代表,三是法院邀请的听证人员。参加听证人员的年纪需在45岁以上,有一定的工作阅历,品行端正。听证人员可以就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问题进一步了解情况。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卞建林表示,强奸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一般不公开审理,听证会应处理好公众知情权和当事人隐私权之间的平衡,不能过度曝光。此外,要妥善处理好申诉人、申诉代理律师、原办案单位三者的关系,不要搞成控辩交锋,而是要让法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听证会对案件复查起什么作用?

  朱云三表示,对于听证会各方发表的意见,合议庭都需要认真考虑和研究。“法院与合议庭是否采纳和听取他们的意见,标准就是这些意见有没有充分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来支持”。

  卞建林认为,在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程序中,对于被告人死亡的,一般不开庭审理而是书面审理。但是,聂树斌案属于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疑难案件,从这个角度来看,召开听证会可以说是一种创新,对于推动司法公开、增强司法公信力具有很大的意义。

  “我们希望通过听证会,让社会公众对案件复查工作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增强司法透明度。”朱云三说。

  记者了解到,山东高院负责复查聂树斌案的合议庭由5名法官组成,有2名成员具备20年的刑事审判经验,对死刑案件的审判与复核经验丰富。为了避免互相干扰,合议庭成员均“背靠背”独立阅卷,在听取律师意见之前不允许交流意见。

  2015年3月10日,合议庭全体成员前往河北实地调查核实。他们发现,案发现场地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玉米地上已经修建了南水北调工程。但法官们仍然获得了切实的现场感受。朱云三表示,目前该案复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据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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