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适应新常态 推动财政新发展
- 发布时间:2015-04-28 08:57:04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当前,四川全省经济发展已进入到惯性下滑压力大、结构调整任务重、风险矛盾隐患多的时期,但仍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总体向好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长期积蓄的发展势能和改革红利可望进一步释放。四川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做到观念适应、方法对路、措施得力,牢牢掌握财政工作主动权。
准确把握新常态下财政工作面临的新考验
一是增量萎缩存量减少与支出刚性需求的矛盾。进入新常态后,四川经济增速将下降到7.5%左右,财政收入从过去两位数转入个位数增长的趋势已经明朗。但财政支出体量大、增速快、刚性强,始终保持高位运行,其中民生方面支出占比在65%左右。加之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财政兜底事项较多,靠增量这一块蛋糕调节能力已经明显不足,存量调整虽有潜力,但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二是去杠杆化目标与保持政府投资力度的矛盾。当前,从银行金融机构、到实体企业、再到各级地方政府,一系列去杠杆化改革正在加快推进。去杠杆首先是降低债务率,包括政府性债务。从四川来看,地方政府借助新增债务保持了一定投资规模。在国家规范地方政府债务背景下,政府扩大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收窄,短期内势必对发展速度造成影响。
三是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与扩大招商引资需求的矛盾。长期以来,四川省受区位条件影响,要素供给制约、产业投入不足问题突出,各级政府将招商引资作为拉动经济的重要手段。从去年开始,中央已经着手开展清理,凡违规违法或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都纳入清理范围。对各级政府而言,需要认真研究在公平税收环境下如何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问题。
四是经济转型发展与财政传统扶持方式的矛盾。财政在稳增长、调结构中发挥着重要职能作用,但现阶段扶持方式还没有适应新常态下经济转型发展特点。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背景下,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如何转变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五是新预算法高要求与传统理财方式下软约束、低效率的矛盾。预算不仅仅是政府收钱、花钱、管钱的工具,更是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虽然四川针对预算管理粗放、约束软化、责任不清、效率不高等问题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是与新预算法的标准和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如何把新预算法落实到位,是对四川财政部门理财智慧和能力的重大考验。
发挥职能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
新常态下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将是一个趋势,短期难以逆转。要以平常包容之心看待,既不焦虑躁动,也不悲观保守,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主动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
一是克服速度情结,尊重发展规律。实事求是、科学测算,防止过高地确定财政收入预算目标。绝不能在经济放缓、收入增速下降时,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坚决防止收“过头税”、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形成对经济的顺周期调节。严格落实新预算法要求,将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对财政收入增长不要再提出脱离实际的硬性目标要求,坚决杜绝采取空转、垫税、引税等违法手段虚增财政收入。
不盲目追求高速度,并不意味着可以放松发展;收入不再作为硬性任务要求,也绝不意味着对收入增速的变化听之任之、无所作为。要通过简政放权、清费立税,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激发企业活力,涵养和培植税源,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促进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健康发展。要加强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深入挖掘增收潜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推动征管部门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情况相衔接的考核体系。
二是创新保障方式,花钱重在建机制。牢固树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理念和契约精神,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划清财政作用范围,该管的一定管住管好,不该管的坚决放手、放到位,避免大包大揽、包办代替。公共预算资金要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坚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保障原则,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立足于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重点解决短板问题,多做雪中送炭、急人之困的实事,少搞锦上添花。
把握“与其被动买单、不如主动请客”的工作方法,积极参与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科技教育、农村发展、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政策设计,着力解决制度“碎片化”问题。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增强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创新投入方式,对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扶贫开发等,提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比如,保障性住房建设要从“补砖头”转向“补人头”,把新开工或新建方式与利用PPP模式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盘活存量房有机结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
三是落实改革要求,处理好重大关系。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改革不是一般性工作,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在具体推进过程中,需要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关系,在坚持正确方向和总体框架的前提下,鼓励大胆探索试验。处理好解放思想与扎实稳妥的关系,既跳出条条框框,不断探索新路子,又坚持谋定而后动,善于积小胜为大胜。处理好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注重上级引领与分层对接、长期性与阶段性的配套衔接,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处理好深化认识与提高行动自觉的关系,解决好知与行的问题,把功夫下在抓落实上。处理好深化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统一起来,避免因决策不当、虑事不周引发矛盾、干扰大局。
四是增强法治观念,深入推进依法理财。强化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健全财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财政层级监督。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凡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政策和习惯做法,都要及时纠正。严肃财经纪律,加大查处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虚列虚增财政收支、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
五是防范财政风险,确保稳健运行。要克服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量力而行,把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放到更加重要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全局性风险底线,准确预判,未雨绸缪,防止各种风险相互交织、相互传导,实现高速增长到中低速增长的平稳转换。(作者系四川省财政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