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 做好服务 管好风险
- 发布时间:2015-04-28 04:32:58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陈兵通讯员葛绍峰
工商资本下乡,可以怎样加强引导和监管,当中又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记者近日走进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之一的江苏省东海县,做了调查采访。
工商资本作用大
汽车在坑洼的砂石上颠簸前行,蒙蒙细雨夹杂着尘土,将车窗外的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下车看看吧,这一片丘陵就是我们公司的核桃基地,有8600亩呢!”陪同记者采访的东海县黑龙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雪先说,公司2013年春天流转土地之前,这片丘陵地有1/3抛荒,剩下的种些玉米、花生等旱作物,农民种地一年的纯收入也就300元左右。现在农民把地流转给公司种,每年每亩可以领400元租金,愿意来基地打零工的,每天还能有60元左右的工资收入。
“两年时间,公司已投入1700多万元,今年准备修梯田,装滴管、管灌,进一步解决好基地灌溉的问题。”王雪先说,种核桃效益高,种得好每亩纯收入可达万元以上,现在是做示范,将来要带领周边农户一起种,他们的目标是将东海打造成全省的核桃种植基地,面积达到20万亩左右,并打造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体系。
“不能把工商资本当老虎看,它们的作用很大!”东海县委农工办主任马广良说,为了给工商资本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便利,农工办经常在全县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上为他们物色合适地块,并帮助其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工商企业缺少资金,可以凭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出具的《土地流转交易鉴证书》到县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抵押贷款,贷款额可达土地流转交易额的50%~70%。“我们不但要让工商资本下得了乡,还要帮它们扎住根,尽快出效益!”马广良说。
全程监管不放松
鼓励、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并不代表可以放松对工商资本经营行为的监管,相反,更应警惕工商资本直接租赁农地经营可能会发生的负面影响。对此,东海县近年来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
东海县委农工办副主任卢苏强介绍说,县里对工商资本下乡流转土地发展现代农业,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工商企业流转土地用途、复垦能力、正常经营活动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发挥带动示范作用能力等都要经过一一审查。集中连片流转农地3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10年以上的工商企业,还需预交纳一年土地承包费用到县财政专户作为风险保证金。
在黑龙潭生态农业公司采访时,记者见到了一本厚厚的资格审查材料,上面盖有桃林镇政府、镇农经站和东海县农工办审查通过的公章。王雪先说,这三个公章盖得很不容易,镇县两级农经部门为此多次来公司进行全面调研,真正做到了防风险于未然。
在强化工商资本租赁农地事先审查的同时,东海县还建立了工商资本经营农地状况定期与动态相结合的监测制度。东海县驼峰乡一家工商企业流转土地近3000亩,因经营不善,2013年下半年试图对少量农地进行非农建设,县委农工办获悉后,立即会同国土等相关部门予以制止,并依法解除了其流转合同。
新政激发强信心
东海县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参与现代农业经营的全程监管上取得了成效,但也遇到和积累了大量普遍性问题。比如一些租赁使用农地的工商企业不愿缴纳风险保证金;乡镇招商引资不易,农经部门过多过严监管工商资本,乡镇政府态度消极;部分农户对长期流出土地存有惜地思想。
为此,东海县委农工办专门向上级部门提过建议:在国家或省级层面制定工商企业租赁使用农地准入审查制度;赋予县级农经部门一定的行政审批权,更好地防范工商资本下乡所带来的隐患;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时间、面积设置上限,视工商企业在首次合同期内履约情况及带动劳动力就业情况确定是否鼓励农户续签流转合约。
近日,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马广良说,新政好比“及时雨”,遇到的众多问题有了解答。有了政策上的支撑,他们的方向更明确、信心更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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