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开展大规模粮库清查
- 发布时间:2015-04-24 10:32:22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福州晚报记者 谢充灵
福州晚报讯 近日辽宁、吉林两省有的粮库在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过程中出现以陈粮顶新粮,恶意套取差价补贴,严重损害国家和种粮农民利益等问题。对此国家粮食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昨天福州晚报记者从福州市粮食局获悉,我市粮库的清查已经展开,在清查时要求做到有仓必到,查必彻底。
据了解,近日我省粮食局印发了福建省粮食库存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对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储相关政策性粮食的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粮库存也一并进行检查。
我省要求各地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台账对应相符情况,以及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准确、及时等。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主要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同时,对企业质量检验人员和必要检化验设施配置,执行粮食定期质量检验及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档案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在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方面,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
另外,各地要重点检查2014年度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以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严格执行轮换验收制度等。还有检查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是否存在“先收后转”“低收高转”“打白条”“转圈粮”以及质价不符等违规行为。
福州市粮食局相关人士昨天告诉福州晚报记者,我市的粮库清查工作已经展开。根据我市的要求,相关承储企业必须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走过场。还有在复查中,要求复查比例不低于纳入检查范围库存总量的20%,兼顾粮食性质和品种。不过,从我市以往的情况看,粮库的管理还是比较严格的。
福州晚报记者从省粮食局了解到,为确保我省粮食安全,近日我省还印发了全省粮食系统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定期对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进行抽查与监测,组织开展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并且提出了原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的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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