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再获减税红包
- 发布时间:2015-04-24 03:36:05 来源:浙江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通讯员 王伟) 在前期国家已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基础上,小微企业的减税力度进一步加大。根据最新出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这一政策,省国税部门测算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2月底,我省处于开业状态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共有39.47万户,其中34.84万户符合免税条件,优惠覆盖面达88.26%,2015年1至2月共减免增值税6900万元。
另外,今年2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减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所得减半,再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从2015年开始,所得减半的范围从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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